化州市严把四大关口 提高财政资金安全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6-05-25 14:23:31

近年来,化州市主动适应财政资金管理新常态,严把制度完善、分类管理、办结时限、监督问效等四大关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一、严把制度完善关,构筑资金安全“防火墙”。针对近年来中央和省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新要求,化州市先后出台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上级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市级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办法、投资审核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化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等10多份文件,明确资金管理各环节的人员岗位职责,明确专项资金管理范围、分配方案、分配实施程序,实现以制度管钱、管事,有效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监管漏洞。根据上级对每类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分类制定相应的审批、拨付、监督的操作程序,每一笔拨款做到环环紧扣,互相监督,杜绝由拨款产生的不正之风。

二、严把分类管理关,规范资金运转“流水线”。针对财政资金总量较大、涉及范围广、项目多的情况,化州市财政局在拨付环节做到分类管理,建立起资金运转有序的“流水线”。一是财政性资金拨付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通过零余额账户进行支付,使每笔支出在预算指标控制之下,杜绝了预算单位将财政资金多户头分散存放的现象。二是涉及个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一折通”直接发放,确保惠农资金落实到位。三是根据上级要求实行报账制的资金,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管理及监督资金。四是涉及基建类项目,按照投资审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按投审核定的金额及进度进行拨付。五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中标商,减少中转环节。

三、严把办结时限关,配置资金拨付“加速器”。严格执行《化州市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在库款规模保持合理水平的前提下,细化明确基本支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备费及全市统筹项目支出、本级追加支出等资金拨付时限。对本级预算内资金5个工作日内办理拨付;化州市财政局收到市政府需要加具审核意见的请款报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并报市政府;在收到单位(部门)请款报告或市政府的批示件后,手续完备的,原则上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不完备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对已规定资金用途及使用单位的上级补助专项资金,由资金管理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申请,报分管财政的副市长审批同意后,由财政局按进度拨付;对已规定资金用途但未指定使用单位的上级补助专项资金,由资金管理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由财政局按进度拨付。

四、严把监督问效关,树立资金使用“风向标”。一是实行财政动态监控。借助财政动态监控系统,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在线锁定,对大额提现、频繁提现、疑点账户、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或关联户划转资金、资金挪用等现象进行拒付。二是深入现场重点检查。采取抽调人员现场采取查台账、“随机走访”的工作方法,对资金收支总量、下达、拨付、发放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积极借助审计和社会中介等力量,组织人员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实现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审计等信息共享和结果应用,强化财政资金监督问效的约束力和导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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