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安阳市发布《安阳县豫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兑付公告》。
公告称,经法院审批和群众代表协商同意,处置安阳县豫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工作组决定对已经核准的集资户、货款户、欠款户、工资户按比例进行兑付。
兑付对象为在安阳县豫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集资户、货款户、欠款户、工资户,以上人员须在安阳县公安局备案登记,否则不予办理。
兑付时间:2021年2月19日至26日(集资户、工资户);2021年2月27日至3月5日(贷款户、欠款户)。
公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