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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7000万形象工程中途拆除,相关政府部门是否该承担责任?
2014-09-11 08:49:00   来源:综合   评论:0 点击:

  9月8月开始,广西柳州开始拆除于2012年动工,2013年年中停工的尚未完工的位于该市风情港旁边的柳宗元铜像底座。按设计规划,这座柳宗元

  9月8月开始,广西柳州开始拆除于2012年动工,2013年年中停工的尚未完工的位于该市风情港旁边的柳宗元铜像底座。按设计规划,这座柳宗元雕像高达68米,可以360°旋转,由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概算投资约7000万元,欲建设成为“国内最高的人物铜像”。据了解,拆除原因是因为柳州市日前发布《柳州市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要求而拆除的。按照《方案》,此次主要清理整治2007年3月后举债建设的豪楼、地标;重点清理整治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以及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奢华浪费建设。(9月11日,新浪网)

  政府部门花巨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1年多,加之现在的拆除费用,估计花费的数字将让人震惊、试问花如此巨资修建的“国内之最”形象工程在未竣工后又要拆除,当初政府的规划部门为何规划出如此“短命”的巨资工程?为何要在当前反腐和中央三令五申的治理相关奢华浪费的环境中才拆除?为何在当初设计时没有考虑到这是奢华浪费工程?不知当初的规划设计部门和审批部门是如何把关的?

  规划部门的职责决定其规划项目时需要考虑诸多因素,避免规划不合理和不科学将会造成资金的浪费,成为“劳命伤财”工程!政府的审批部门在审批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财政收入和建设是否属于奢侈浪费。现在这“半途而终工程”造成的资源、奖金浪费相关部门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在这一年多建设中的资金是否存在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以及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来搞的这奢华浪费建设项目。

  如果相关的政府部门和领导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将会对公众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没有追究到底的制度约束,谁敢保证以后的诸如此类的奢华浪费工程不会重复上演?

  作者:赵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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