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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频遭窃”折射财产申报亟需“阳光普照”
2014-09-24 10:16:32   来源:综合   评论:0 点击:

  官员遭窃案日前曝出从入室盗窃转为挟持抢劫的升级版本:大连市相关部门证实,一盗窃团伙通过挟持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徐立新妻

  官员遭窃案日前曝出从入室盗窃转为挟持抢劫的“升级”版本:大连市相关部门证实,一盗窃团伙通过挟持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徐立新妻子进入其家中,抢走价值120余万元财产。(9月22日,新华网)

  从歪打正着到蹲点守候,从暗盗升级为明抢。我们在感叹盗窃团伙愈发胆大妄为、穷凶极恶的同时,也不禁赞叹其执着的“敬业精神”,前期踩点、精心筹划、明确分工……每一步的设计都是如此的缜密。而关键之处在于,盗窃团伙紧盯住的是各级官员们。不可思议的是,当盗贼们频频对官员们伸出“罪恶之手”时,更多的官员们选择的是:沉默是金。

  俗话说,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很显然,每月所得的俸禄是有限的。而从盗窃团伙在官员们家中所盗取的财物价值来看,与其工资收入又是不成正比的。几十万、上百万、甚至几千万的现金、财物卡、金条等财物,不得不让人联想到官员手中的权力网运行是否规范的问题,利益天平是否失衡的问题。

  一起又一起的普通入室行窃案件,牵连出一桩桩涉及官员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案件。到底是小偷摇身一变成为“反腐先锋”,还是我们的财产公示制度亟待完善?其实,从官员家中被盗后的沉着、低调态度不难看出,官员们不想将“财产”这张窗户纸捅破,不愿意将财产公示于众目睽睽之下。而相关的配套制度和监督手段的缺失,也是官员家中频频“遭窃”的“导火索”。

  物必先腐,然后虫生。不清除腐败,将亡党亡国。要有效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就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官员财产公示,掀起一场“廉政风暴”。其实,一些国家的财产公示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比如在美国,政府的各级职员任职前,都要将自己和家庭的纳税记录公开;比如新加坡,公务员超出合法收入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时,往往会进行有罪推定。

  其实,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央就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收入申报的规定》,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受官员群体阻力、执行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加之缺乏谎报问责机制,造成一些地方的财产申报工作陷入困境。要打破这一僵局,要加快财产申报的相关立法,严格申报的规范性,提升问效的有效性。同时要增加财产申报的透明度,让其在“阳光下”公开公示,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相信这是公众们所期待的。(文/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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