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洪雅县正式出台《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若干激励政策》及《择优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选暂行办法》,明确指出,从今年起,从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配套用地、金融、项目、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生态化、有机化、规范化、规模化”之路。(9月28日《四川农村日报》)
洪雅县政府发力,专合社遍地开花。目前,该县共有农业企业35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273个,其中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6个,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13个。完成农民转变为现代农业业主培育283户,其中种植业84户,畜牧业115户,林业73户,水产养殖业11户。获得国家级原产地保护认证5个,有机食品认证6个,绿色食品认证19个,省级著名商标2个,市级知名商标12个。
勇于创新农业经营机制,洪雅县政府开创美好未来。此次出台的若干激励政策将加速实现“以农为主、统筹城乡”“农旅相融”的工作目标,大力鼓励在洪雅境内注册并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做大做强,走品牌创建之路,积极开展有机产品示范园区建设。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品牌认证或达到一定规模的有机产品示范园区,经评审后给予一次性奖补,其单项最高奖补额达50万元。
目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尚处于探索期,措施之间的联动性尚不明显。因此,以创新的理念构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制度体系是十分必要的。顶层设计业已完成,但有些环节还需要细化,包括出台专门针对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扶持政策,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和内涵、认定标准、发展目标、推进措施等。制定好政策是构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度体系的先决条件。
当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逐步形成的新生事物。只有建立起了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健康、稳定、增量、高效发展!(作者:龙溪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