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01月16日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6日表示, 12月5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以来,提出意见的主体包括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以及个人等,总体看来,社会各界对办法内容认可,符合监管转型要求以及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利于债券市场规范发展,同时也提出了意见,根据市场意见,主要做以下修改,进一步明确公司债券持续披露中,出具专业意见的机构均应该具备证券服务的业务资格;明确证金公司发行非公开发行债券可以公开销售;对履职保障进行完善。证监会将继续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的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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