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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治中国砥砺奋进
2015-03-15 10:48:05   来源:新华网   评论:0 点击:

生机勃发的春天,正是扬鞭奋蹄的时节。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一年一度的全国人大会议,因此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广纳睿智之言,共促良法善治。从人民大会堂的璀璨星灯之下,到各个分组审议的会场之上,也因此呈现出新的履职氛围—更多的法治关注,更深刻的法治思考,更坚定的法治信仰。

法治,犹如一条红线,贯穿大会全程,更向世人昭告:法治中国,从这里开始新的远航。

生动体现 集中检验

—全面依法治国迈出新步伐

3月8日上午,是今年大会专门安排审查预算草案的时间。代表们最直观的感受是:今年的“国家账本”比往年更厚、内容更详尽、透明度更高,不仅有3本政府预算草案、5本部门预算草案,还有1本彩图版《政府预算解读》作为参阅材料,通过图表、漫画、微信等多种形式帮助代表更好地理解政府预算。

处处讲法律,事事有规范。翻开提交大会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法”更是最突出的关键字:

—一年来,共审议20件法律草案,修改法律10件,制定法律2件,作出8个法律解释。

—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4项专题调研。

—一年来,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国家宪法日和烈士纪念日等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梳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各方面工作的新成效、新进展,“制”令人印象深刻:

—要求扎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这道篱笆,责成有关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各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金额1062.5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3.9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122项。

—针对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强调要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提高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包容性,健全财政、金融支持的长效机制。

—针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反映的部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问题,提出要下更大决心、作更多努力,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路径明晰 破障闯关

—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篇章

3月10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这标志着这部“法中之法”在颁布施行15年后,将迎来集税收法定、地方立法权、立法与改革关系等众多重大主题于一身的首次“大修”。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源头上夯实立法基础,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此背景下,过去一年立法工作的诸多亮点,成为代表们谈论的焦点—

首次修订环境保护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追责和处罚力度;首次修改行政诉讼法,重点解决“民告官”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修改预算法,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大会期间,这些被代表们关注的问题,无一不是涉及利益格局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硬骨头”。改革越深入,越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寻找问题的根源和解决办法,越要求从制度上进行系统谋划和综合配套,越注重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各领域改革。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作出更加明确的回应—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任何政府部门都不得法外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字里行间中,法治将进一步成为政府工作的依据和准绳。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法律的生命力也在于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凝聚共识 吹响号角

—全面依法治国在新布局中扬帆起航

截至3月10日12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已收到议案521件。这些集纳各方智慧的箴言良策中,“法”字不出意料地成为高频词—

提出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湿地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更有效地推动生态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提出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破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所遇到的一些难题;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关系民生的重要法律开展执法,保证法律有效实施,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健全民主政治立法,推进社会领域立法,加强文化、教育、生态领域立法,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今后一年中,一系列立法项目将紧锣密鼓、有序展开。

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加大对预算决算的监督力度……今后一年中,“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将得到更严格的落实。

坚持和深化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研究制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意见,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机制……今后一年中,相关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将进一步推动实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新的梦想唤起新的使命,新的伟业汇聚新的力量。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这一崭新历史起点上,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奋斗征程中,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必将充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维护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引领全国各族人民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共同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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