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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管局:上海目前不考虑放宽限购
2015-03-16 15:00:04   来源:人民网   评论:0 点击:

人民网3月16日上海电(徐倩)近日,有消息传言称,上海将于2015年4月1日执行限购放宽,内容如下:外地人单身允许在上海购买1套住房,外地人已婚状态可以购买2套(取消税单和社保限制,直接购买),本地人单身购买2套,本地人已婚可以购买3套,上述均以家庭为单位。

今日,记者向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人士就该传言进行求证,该人士回应说:“之前市场上就有传言称上海取消限购政策,我们已经在官方微博上进行澄清。”

记者查证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微博“房可园”曾在1月29日发布消息,该消息称:“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表示,目前上海的住房限购政策不会变化,仍将继续执行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

此外,在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市长杨雄也表示:“2015年上海的房地产限购政策不变。我们将保持原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和调控方向不变,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止市场出现大起大落。”

上海市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上海执行限购政策放宽的传言不靠谱。2015年,上海房价已经呈现止跌反弹的趋势,从房地产调控角度看,官方不会放松限购;而且,杨雄市长也明确表态今年限购政策不会改变。”

据了解,2011年1月31日,上海出台了落实新“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上海版细则。

其中明确规定了上海的住房限购政策:已有1套住房的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而在2012年6月,上海住房限购政策在执行层面再次收紧:单身、非上海籍购房者,无论是否已有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都被列入住房限购范围。

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非上海户籍人士购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以家庭为名义购房,所谓家庭名义就是购房者必须已婚;二是该家庭在沪名下无房;三是能提供2年内在沪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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