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20年前的“杀人冤案”如何走向重审
来源:南方周末 发布时间:2015-12-18 09:24:00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第1页 (资料图/图)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第1页 (资料图/图)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第2页 (资料图/图)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第2页 (资料图/图)

左二便是张美来的父亲,他现在已经去世。 (南方周末记者 翁洹/图)

左二便是张美来的父亲,他现在已经去世。 (南方周末记者 翁洹/图)

狱中20年,4个“罪犯”都经历了丧父或丧母的悲痛,但没人能为老人送终。其间,蔡金森的爷爷奶奶相继去世,母亲在2009年去世,新婚一个月的妻子等了7年之后选择了离婚。

12月16日,我出差在东北小城通化,天空中飘着雪花。上午10:49,微信里突然蹦出福建省高院将再审20年前一起杀人案的消息,并附上了决定书的照片。

这意味着,在狱中被关押20年的4名“杀人犯”,或许再次迎来了命运的转机。

1994年1月13日,福建莆田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当地警方随后“抓获”了4名当地的年轻人,他们当时都才20岁上下,警方认定他们就是杀人凶手。 尽管他们否认杀人,并在法庭上辩称遭到了刑讯逼供,但最终还是被判处死缓。

此后20年,他们的家人不断申诉。目前已有1人获减刑出狱,尚有3人仍在服刑。

2013年,我介入此案的报道。通过调查,我认为这是一起没有作案时间、没有作案动机、没有指纹和脚印、“罪犯”口供相互矛盾的案件,当年6月29日,我在自己所供职的《南方周末》刊发了报道,随后福建省检察院启动了复查程序,并鉴定出公安机关当年所作的证人笔录也有造假。

此后,国内又有数家媒体跟进报道此案。当然,案件能够再审未必就是媒体的功劳,但这些报道至少见证了再审的推进过程。

在法院做出再审判决之前,尚不能说这就是一起冤案。作为新闻从业者,我本人也没有专业法学背景,也仅能凭常理作出自己的判断。

“冤案太多了”

2013年全国“两会”结束之后,我突然接到一条短信,大意是“钱老弟你好,……我手里有个惊天冤案的材料……”署名“许国珍”。

说实话,我对这条短信并没有太在意,一则很多当事人自己说的“惊天冤案”,经常有故意夸大的成分;再则这些年见过的冤案数不胜数,可以说有冤案是正常现象,哪一天没有冤案了才不正常。

过了一段时间,我又收到同样内容的短信,发信人也是上次的“许国珍”。

说起来,许国珍对我来说并不算陌生人,我和他早在2002年就打过交道,但只有一两次接触,之后10多年再没有联系。巧在我十几年没有换过手机号码,还能被他联系上。

我决定与许国珍见面。他告诉我,他跟那4个被抓的人,属于同一个行政村,他一直在北京做生意,已经帮他们“伸冤”很多年,但一直没有进展。

通过与许国珍的交流和研究他给我的材料,我慢慢觉得,这可能是个冤案,可以关注。但我还在犹豫,理由仍然是:冤案太多了。

无论如何,我觉得还是应该跟他提到的4个当事人的家属见下面。没过几天,“罪犯”之一——许金龙的三哥许金森赶到了北京。

许金龙被抓时20岁,在4人中年龄最小。另外3人尽管都称遭到了刑讯逼供,但也“屈打成招”过,中间做过有罪供述,唯有最小的许金龙自始至终没有招供过,这也是我后来着重提许金龙的原因,而这个案子现在也被同行和律师们称为“许金龙冤案”。

许金龙的家人也坚持得最久。被抓的4人中,另外3家因经济条件有限,加之申诉时被骗过几次,最后几乎都放弃了申诉,只剩下唯有许家人。

许金龙兄弟四人,帮他申诉的只有三哥许金森,大哥、二哥几乎不管不问,我此后去采访过几次,其大哥、二哥连面都没露。在许国珍的眼中,许金森是个“老实人”,让他出钱可以,拿主意不会。为了帮弟弟申诉,许金森至少花费了20万,虽然他在苏州、东莞两地做生意,手头稍微宽裕,但对一个个体户来说,20万也是个不小的数字。特别是最近几年,为了弟弟,许金森几乎都呆在老家,顾不上打理生意,窘迫到要借贷,仍不放弃替弟弟打理官司。

实际上,每个人心里都明白,如果许金龙的案子被翻案,另外3人肯定也跟着“沾光”。但许金森不去计较这些,他说,只要弟弟能出来,不在乎另外几家出不出钱。

许金森对弟弟的这份手足之情,并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让我觉得应该用自己的方式帮这个中年男人一把。我印象最深的是,许金森说到弟弟时在眼眶中打转的眼泪。

邻居的心理阴影

我关注这个案子的原因还有一点:多年以后,“凶手”在申诉时,竟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配合。

在我与被害人儿子的接触中,尽管他不像我想象中那么热情,也不存在“谅解”一说,但他们至少对“凶手”家属的取证是配合的。这在凶杀案件中难得一见——

多次申诉无果,这些“犯人”的家属们在北京找了一个退休的刑警,自己调查取证——去被害人的老宅子里对房间构造、室内家具摆放等情况进行测绘、拍照。在这个过程中,被害人的儿子一直表示同意,被害人的二儿子后来甚至还在“凶手”家属所拍的照片、所做的笔录上签字。

2013年6月,我到莆田后采访的第一站就是去看被害人的老宅子。那房子已经拆了一半,但被害人遇害当天睡觉的房间仍还保留着。当地农村喜欢盖高楼,普通的住宅动辄四、五层,甚至高达10层带电梯,这让被害人家那间灰墙、黑瓦的平房显得很不一般。

被害人的儿子都在外打工,只有大儿媳在家陪伴老婆婆。去时,他的大儿媳在田间锄草,一当地人去地里叫她回来。时隔多年,仍能记得当天早上发现公公被害的过程。

这种调查,被害人家属、同村人自然是配合的。当地有一老太太让我印象深刻,她的女儿当天曾与“凶手”许金龙相亲,正因为许金龙当天还在相亲,当地人都从“常理”推断不可能夜里去杀人。

当晚,许金龙住在邻居许x春家,许x春的母亲古道热肠,滔滔不绝讲起几个年轻人晚上在他家喝酒、看电视的事情。言下之意,许金龙当晚没有时间去作案。

令许x春母亲感到万幸的是,当时他儿子许x春也被警方带走问了几天,后来放出来了,免受牢狱之灾。采访中我提出想接触一下许x春,他当时和老婆在外省打工,许母立即给儿媳打电话说起此事。可是,在电话里,许x春的媳妇怒斥婆婆不该接受采访。可见这件事给他们造成的心理阴影一直没有消散。

与公检法机关接触,无一人接受采访。这是去之前就能预料到的事情,去之前我建议许金龙的三哥聘请律师,因为律师可以查阅案卷,获知记者不能获知的信息。他们聘请了北京天沐律所律师赵毅。

又赞又恨检察院

2013年6月29日,《南方周末》详细报道了“许金龙案”,这是此案第一次见诸媒体。

7月中旬,福建省检察院派员赴莆田,口头通知许金龙的三哥许金森:检察院已经在复查此案,并责问他们为什么要闹到媒体上。这给几个当事人的家属很大的宽慰,近20年的奔波终于看到了一线光亮。

此后,一等又是半年。最近才知道,检察院这半年做了不少工作,对当时公安机关的笔录做了鉴定,鉴定出证人的签名属于伪造,并对狱中4人反映的刑讯逼供进行了调查。

2014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正式向福建省高院提出再审建议,理由是原来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就在几位家属感到欣喜、想为检察院“点赞”时,我和律师冒出了另一个念头:一个明明可以抗诉的案件,非要以“建议再审”的方式,将皮球踢给了法院,而法院复查又耽搁了一年多时间。

从2014年2月到2015年12月,将近两年的时间,家属们多次前往福建高院催问复查结果,一次次失望而返,许金龙80岁的老母亲也数次前往,一直没有下文。

期间,家属又多次联系我,希望再联系媒体报道此事。我告诉他们,既然提出了再审建议,说明检察人员心中已有是否判断,这个案子可能就是时间的问题。再说,我对媒体再报道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动案件的进展并无把握。

但经不住家属的反复央求,我后来还是向一些同行报了这个料,但大多数同行都因“没有最新进展”,或其他原因没做报道,其间只有《南方都市报》对案件进行了报道,当然当时也有一个由头,就是“罪犯”蔡金森刚好减刑出狱。

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我遇到了福建高院院长,聊到了这个案子,她说“许金龙案子我很清楚”,但我们没有进一步细谈。有了福建高院院长的这句话,我觉得这案子可能有希望很快再审了。

今年7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介入此案,王殿学此前是一名法治记者。在他介入后又有几家媒体对案件进行了报道,《南方周末》则第三次报道了此案。

12月16日,当案件再审的决定送达后,“罪犯”张美来的妻子给亲朋好友都打了一通电话,遗憾的是张美来的父亲没能等到这一天。2013年6月去采访时,老人还很健康,但去年农历2月19日溘然长逝,终年86岁,没能等到见儿子的最后一面,家贫无法出葬,村人你一百、我二百地凑钱,才让这位全村最年长的老人入土为安。

狱中20年,4个“罪犯”都经历了丧父或丧母的悲痛,但没人能为老人送终。

其间,蔡金森的爷爷奶奶相继去世,母亲在2009年去世,新婚一个月的妻子等了7年之后选择了离婚。

许玉森的父亲于2013年2月去世,同一年94岁的奶奶去世。

许金龙的父亲在1996年去世,母亲以80岁的高龄数次往返福建高院之后,卧病在床,去年农历12月初五离世,终年81岁。

昨天晚上,我给一同事看张美来父亲的照片,那是我采访期间摄影记者拍摄的,并跟她讲了这些老人的相继离世,同事感慨:“好唏嘘,这时候会希望真的有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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