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湖南娄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底农商行”)因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银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娄底银保监分局处以罚款60万元,另有3名相关责任人收到警告处分。

公告显示,该行周婷在担任娄底农商行体育馆支行行长期间,因对该行贷款“三查”不到位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被予以警告处分。

该行龙俊才在担任娄底农商行风险部总经理期间,对该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承担直接责任,因此被予以警告处分。

该行胡芬芳在担任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期间,对该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承担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处分。

(记者 谢奀国 实习记者 张帅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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