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证监会29日披露,易事特(5.370,0.09,1.70%)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何思模滥用提案权,以拉高股价为目的,控制提出并公告“高送转”预案提案的时点,易事特披露“高送转”预案提案后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在此期间,何思模决策卖出员工持股计划中96.15%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获利约6077万元。同时,何思模还将利用他人账户买入的易事特股票卖出,获利约323万元。上述违法所得共计约6400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第1款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我会决定对何思模没收违法所得约6400万元,并处约6400万元罚款。
猜你喜欢
微软Bing市场份额不增反降,
“赋能金融,共筑安全”知虎
信用卡异地被盗刷 银行是否
构建“万物互联”智能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