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被吐槽“坑”多 金融委表态将出“重拳”治理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20-05-29 08:58:51

近年来,我国金融产品和服务日趋丰富,在为金融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金融消费纠纷频发等问题也日益凸显,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

5月27日,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在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方面,提出出台《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消费“坑”很多

针对金融消费路上曾经踩过的“坑”,《证券日报》记者在朋友圈发起小调查,并走访金融机构采访了部分投资者。

“去银行申请信用贷,却被强制搭配了一张信用卡。更坑的是,用卡时才发现,信用贷和信用卡的额度其实是共享的,并不累加。再后来,我想把卡注销,却发现办卡容易退卡难。”北京工作的李先生向记者讲述了曾经的踩“坑”经历。

“我去年在银行办的ETC规定2年内不得解约,解约就要收取设备违约金。但是这个条款在协议中并没有显著提示,办理时工作人员也没有做出提醒,我认为这属于霸王条款。”来自北京的杜女士告诉记者。

在浙江工作的张小姐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去年买车时4S店拼命推销‘分期购买’,我说打算全款但对方不情愿。后来我才知道,消费者如果选择分期购买,他们可以收取‘金融服务费’,我也差点踩‘坑’。”

此外,涉及消费者个人隐私以及金融信息泄露的侵权行为也让消费者颇为不满。上海的赵女士告诉记者,前段时间申请按揭贷款险些被拒贷,银行给出的理由是她曾经连续多次查询个人征信,有骗贷嫌疑。后来查询详细的征信报告才知道,她在几个网站办理业务时自动签订了“征信授权书”,由于这些业务条款是格式条款,当时没有仔细阅读便选择了同意。

还有消费者告诉记者,自从在某保险公司买了保险后,就不断接到保险以及信用卡推销电话。“对方知道我的姓名、住址等信息,细问之下还能说出我买过什么保险,基本确定就是保险公司泄露的信息。”

对此,有银行员工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银行、保险机构的一些合约上会有类似“乙方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的格式条款。由于“必需的第三方”没有明确定义,遇到这类情况,对方是否侵权很难界定;同时,由于是格式条款,即便签约时看到,消费者也只能表示同意,没有自主选择权。

在记者调查过程中,还有消费者反映曾经遭遇买理财变保单,申请房贷被搭售了信用卡的情况,此外,套路贷、乱收费、虚假宣传、暴力催收等乱象也被消费者所提及。还有投资者表示,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投资损失惨重是自己作为“金融消费者”踩的最大的“坑”。

如何有效震慑违法者

“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现行规章制度存在处罚力度不足,个人责任较轻,新型金融违法没有具体处罚措施等问题。”中信改革发展基金会研究员赵亚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谈到如何对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赵亚赟表示,在加大金融违法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不让违法者因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是要完善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创新型金融产品风险识别、监测和预警,防范风险扩散,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金融产品风险排查,治理产品设计不规范、销售行为不规范、强制搭售产品等突出问题。二是,明确主体责任,监管机构对同一事项针对金融机构及责任人进行双罚,对违法责任人员依法严格追究个人责任。对有直接责任的董监高进行警告、罚款,限制直接责任人担任相应职务。金融产品发行人和销售者需对金融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三是,建立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四是,针对现有制度规定暴露的不足,及时修订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赵亚赟表示,金融机构在消费者心目中信誉较高,要严格内控制度,相关员工要廉洁自律,勤勉尽责,保证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完整的数据和风险提示。

“银行业机构、证券业机构、保险业机构以及其他从事金融或与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盘和林说。

全国两会代表建议加快立法

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比如,去年12月底,央行起草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此外,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自今年1月25日起也正式施行。

“不过,现阶段我国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仍然不成体系,对于金融机构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缺少一些明确的规定。”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金融消费者权益一旦被侵犯,特别是发生恶性违规事件,消费者容易遭受巨大的损失。

黄大智建议,一是明确相关的概念,包括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概念、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范围等;二是明确金融机构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金融消费者保护组织的功能定位;三是要明确出现金融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解决途径,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等。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加快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进程,并对现行的金融监管法规进行修订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周振海表示,建议通过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方式,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立法,以此提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立法层次。在立法层面做出某些特殊制度安排,例如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引入金融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确立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朱苏荣建议,对《人民银行法》进行修订,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内容。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表示,应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将“存款人保护”条款拓展为金融消费者保护条款,实现对金融产品和服务对象的平等保护。记者 刘萌

标签: 金融消费 金融委

猜你喜欢

深圳前海综保区9月进出口创新高 前三季度进出口

据海关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前海综合保税区进出口1634亿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49 1%。9月当月进...更多

2022-11-08 09:27:13

深圳纺织服装出口快速增长 前三季度民营企业出口

记者从深圳海关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深圳市纺织服装进出口560 8亿元,较去年同期(下同)增长6 4%...更多

2022-11-08 09:26:03

深圳成功发行2022年离岸人民币地方债 本次发行债

继2021年在全国率先成功发行离岸债后,近期,深圳市再次成功赴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深...更多

2022-11-08 08:53:04

全国增设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深圳前

商务部11月3日发布消息,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更多

2022-11-04 09:12:51

深圳发布一系列促消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支持批发

支持批发零售企业扩大市场、支持推动餐饮业升级、支持在深开设首店、支持在深举办首发首秀活动……...更多

2022-11-04 09:11:15

深圳前海助企资金服务平台上线 提升企业的政策获

记者从前海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政策获得感,使前海各类惠企政策精准匹配、智能推送给企业,让...更多

2022-10-28 09:12:30

深圳今年第三季度新增上市公司全国最多 9家属于

今年第三季度,深圳新增A股上市公司17家,是单季度新增上市公司家数全国最多的城市。今年前三季度,...更多

2022-10-28 08:55:12

转融资费率下调 两融业务利率水平跟投资者资产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调转融资费率、沪深交易所分别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后,券商两融利...更多

2022-10-27 08:33:01

前三季度安徽省超25亿元货物享RCEP优惠 推动外贸

10月11日,记者从合肥海关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合肥海关共签发《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更多

2022-10-24 09:11:54

港交所拟降低科技公司上市门槛 第三季度香港首次

港交所也要下调科技公司上市门槛了。记者获悉,港交所19日刊发咨询文件,建议优化现有上市制度,允...更多

2022-10-20 08: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