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电 2015年11月24日,因涉及国家秘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高瑜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上诉案不公开开庭审理。11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高瑜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上诉一案,公开宣判。法院认为,高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鉴于高瑜在二审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法院酌情对其量刑予以改判,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经高瑜本人申请,2015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出具的证明文件,认为高瑜确系患有严重疾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决定对高瑜暂予监外执行。
更多精彩资讯>>>

厨电逆势增长成炙手“香饽饽
莱索托矿区再挖掘出巨钻 重
京东618城市接力赛活动狂欢
比特币年内涨幅超过150% 中
中兴通讯科技公司将投资146
龙虎榜揭示机构鼠年心头好
疫情之下的“隔空”情人节:
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同比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