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担心未婚生育遭人讥讽 90后打工妹杀害女婴
来源:澎湃 发布时间:2015-12-02 19:13:06

一名“90后”未婚妈妈因杀害自己刚出生几个小时的女儿,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澎湃新闻12月2日从浙江临海市法院获悉,被告人龙某1994年出生,广西人,2014年3月到临海市一家彩灯厂打工,并经人介绍认识了男友贾某。此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贾某返回老家。

不久,龙某发现自己怀孕了;贾某汇来2000块钱,让把孩子打掉。龙某担心月份大了打不掉,一直拖着。因其身材较胖,穿的衣服也较宽松,旁人一直未发觉。

1月5日凌晨,龙某在租住处产下一名女婴。因害怕未婚生子遭人讥讽,她将婴儿装在塑料袋内抱至附近的田里,将婴儿往缸沿处砸,并用碗片刺戳婴儿全身,致其死亡。随后,将尸体遗弃在田里,用稻草等掩盖。次日凌晨,龙某回到案发地,将婴儿遗体取出,抛弃在路边的垃圾桶处。

法医经尸体解剖,确认婴儿的死因系颅脑损伤,死后被切割颈部、胸部等,并刺戳全身。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龙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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