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2016年全面推进高污染车辆限行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2-04 10:09:37

12月04日讯

据上海政府网12月4日消息,近日,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第三次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审议通过《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6年工作重点》等协作文件。

会议明确2016年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12项重点任务,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新要求,坚持源头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创新治理和协同治理,努力实践绿色发展。二是聚焦区域共性难点问题,加快推进区域协作特色工作。落实机动车异地协同监管,在2015年底建成信息互联平台实现动态共享的基础上,2016年全面推进高污染车辆限行、执法的区域协同监管;启动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长三角区域四个核心港口率先实施靠泊船舶换低硫油或使用岸电等排放控制措施。三是着眼长线突出问题,共同提升标准、明确规范、落实政策,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四是以更高的要求、更大力度地推进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硬任务。2016年区域将实施锅炉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淘汰总量1.1万台以上,推进煤电超低排放改造70台以上,全力落实钢铁、水泥、玻璃、石油、石化、锅炉等行业贯标工作,持续深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扬尘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

据悉,按照去年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治理工作,落实高污染车辆环保治理行动计划和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累计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50台,1-10月完成燃煤锅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淘汰2.2万余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64.5万辆,推广新能源车4万余辆,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重点行业限期治理任务,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2139家,夏季秸秆焚烧火点数较去年同期下降80%。区域协作的进一步深化,有力推动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改善。1-10月,沪苏浙25个城市PM2.5浓度平均为50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同期下降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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