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蛋疼官司!男子5年前做手术睾丸被“装”反
来源:财经时报 发布时间:2015-12-04 18:53:18

2008年,江西省乐平市的王清龙因睾丸积水在乐平市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然而术中王清龙的睾丸却被“装”反了,导致下体肿痛长达8年。院方承认该事件为医疗事故,但却认为对王清龙生活没有影响。

2010年王清龙将乐平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然而这个关于“蛋疼”的官司至今仍未判决。

是什么原因让一起小小的民事案件5年都没有结果?涉事医院、法院各执一词,认为案件迟迟未判的根本原因都不在自己身上,而经受病痛折磨的王清龙5年来回奔走于医院、法院之间,王清龙称,他的愿望很简单,只希望8年的伤害能得到一个答案。

小手术引发的“蛋疼”

2008年10月7日,王清龙偶感下体微微疼痛,前往乐平市人民医院诊治,经检查后,医生表示王清龙睾丸积水,需要进行手术治疗。随后,王清龙接受了手术,可是术后王清龙感觉下体疼痛并未减轻。

起初,王清龙以为是术后恢复期正常反应,然而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王清龙下体疼痛并未减轻,甚至加剧了,“一直肿痛,走路都痛,睡觉都不能睡。”

疼痛难耐的王清龙再次去往乐平市人民医院就诊,医院称只是发炎并没有大问题。随后的三年里,医院一直对王清龙称只是发炎,只为其开消炎药物来缓解疼痛,但却见效甚微,王清龙只好不断前往乐平市医院请求院方给出根治方案。

三年间,做了无数次检查,打过无数次B超后,院方给出的唯一能根治疼痛的方法竟是剪掉睾丸,对于这样的治疗方法,王清龙不能接受,“我的两个儿子都去世了,我还想再生一个养老,剪掉了就再也没希望了。”

为何一个小小的手术却导致了这种后果,王清龙一直感到困惑。

王清龙的医疗事故鉴定书。

四级医疗事故

2010年起,饱经病痛折磨的王清龙先后前往多家医院进行检查,得到的结论竟都是“右侧睾丸及附睾位置倒置”。

“在乐平市中医院,做彩超的医生告诉我如果我没有做手术,睾丸是不会倒置的。”

面对这样的结果,2010年,王清龙将实施手术的乐平市人民医院告上了法院。后法院委托景德镇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对此进行了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给出的分析报告认为,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导致精索、附睾位置异常,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涉事医院不愿为患者再做手术

王清龙说,他曾经有两个儿子,但现在都去世了,所以还想继续生育。如今遭遇这样的事情,他只想让医院将他的病治愈。对此,涉事的乐平市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生的经验水平参差不齐,造成这样的医疗事故,说明医生在技术上面的差错,如果医生稍微仔细点,就有可能避免这种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虽然存在医疗过失,但睾丸倒置对患者日常工作生活无影响,“是装反了,但是医院里认为,不需要纠正,并且对他的生活没有影响,这是院方认为的。”

至于王清龙提出希望做手术矫正,该负责人称,必须要有其他医院或者司法鉴定认为王清龙需要做手术矫正,才能为王清龙进行矫正治疗,如果没有,则不能证明王清龙因为该次医疗事故对其生活造成了影响。

医院彩超检验报告单。

起诉医院“蛋疼官司”五年未下判决

事情并没有这样结束。

从2010年提起诉讼至今,5年的时间里,这起医疗事故赔偿仍未判决。

在最初上诉时,王清龙提出的医疗赔偿费用为2万,随着被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后,王清龙向乐平市人民法院提交《变更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将索赔金额增加到12万左右。

针对申请书中的“保留后续治疗费的诉讼费”,王清龙与医院并未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一直说做调解工作,但是调解到现在没有一点眉目,既然调解不成,法院为何不判?”王清龙的表弟说。

关于赔偿金额,已经受病痛折磨8年的王清龙表示,4年前提出的赔偿金额已经完全不能与如今的治疗费用相提并论,他曾提出索赔60万,但院方表示不接受,“这7年来,乐平人民医院从未给我进行后续治疗,前前后后治疗费我自己花了20多万。”

“本只是个很小的民事诉讼官司,居然拖了八年不解决,而我表哥,他是想生一个小孩,他现在50多岁了,还能有生育能力吗?”王清龙的表弟说。

王清龙及其家属希望按法律程序走,调解不成,法院来判,赔偿分三个部分:1、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理赔;2、后续治疗费用;3、拖欠8年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如今,王清龙隔一段时间就会去杭州就诊治疗,“每个月一次,每次来回差不多都要花两千块钱。今年我就去了几次,没钱看了,就吃一点西药。”长期的外出就医,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变得更加脆弱。

除了外出看病,从2010年到2015年,王清龙不断奔走在乐平市人民医院、市法院之间,希望能得到一个结果。

医院:法院迟迟未判决

据涉事医院相关负责人称,之所以一起小小的医疗事故5年仍未判决,责任在法院,不应该由医院来为法院的拖延买单。

“我们建议患者走司法途径,做了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已经做出来了,他是四级医疗事故,拖了这么长时间没解决,这跟法院判决时效有很大关系,我们的意见,既要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我们医院的合法权益,该怎么判尽快判下来。”

法院:一直在做调解工作

记者联系主审此案的法官,该法官以“不便回答"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乐平市人民法院研究室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该案件还在审理之中,具体情况不便透露。但其表示,该案件已调解了20多次,没有调解成功的原因在于双方就赔偿金额以及后续治疗费用没有达成一致,才导致拖了近5年没有结果。

该工作人员透露,近期医院与患者将会再进行一次调解,若调解不成功法院将直接下达判决书。

至于法院就一桩普通民事案件,5年都没有下判决的原因为何,该工作人员称不知情。

律师:法院违反了审限程序

针对此案,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万山律师称,民事诉讼法规定,像一审的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的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如果案情复杂的,经过院长的批准,可以再延长六个月,也就是说一般不超过一年的审限,“就该案来说,已经是五年以上,我认为是严重违反了审限的程序规定。”

万律师认为法院在现有的情况下,应该根据现有的证据及时判决,如果最后调解不了的话,给双方一个结论,如果不服还可以上诉,或者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进行救济。

“法院在这种久调不决的情况下,应该根据现有的证据及时地判决,让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下来,而不是无限期地拖延下去。”万山说。

(上游新闻 记者 张曼双 编辑 唐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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