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养孩子缺钱骗19人 庭审称已偿还部分受害人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15-12-09 14:18:20

被告人韩某在法庭上说,“我认罪,希望看在我孩子还小的份上对我从轻处罚。” 法院供图

被告人韩某在法庭上说,“我认罪,希望看在我孩子还小的份上对我从轻处罚。” 法院供图

法制晚报讯(记者唐李晗)称带2个孩子却没有经济来源,女子韩某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河北省怀来县等地多次以"没钱装修"等为名,骗取19名受害人的财物。今天上午,韩某在门头沟法院受审。法庭上,韩某表示认罪。

韩某32岁,本市人,初中文化,农民。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间,被告人韩某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河北省怀来县等地多次以"没钱给孩子买奶粉""没钱装修"等为名,虚构事实,骗取19名受害人的财物,数额较大。

因涉嫌犯诈骗罪,韩某于今年3月13日被羁押。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午9时许,韩某身穿深褐色外套被带进法庭。

法庭上,韩某对检方指控没有异议,表示认罪。

韩某称自己很多起犯罪事实已经记不清楚了。骗钱是因为自己有2个孩子要带,但没有经济来源。骗来的钱都花在了日常生活中。

"你想过后果吗?"公诉人问。

韩某称自己没有想过,但意识到了这是犯罪。"我认罪,我知道错了,我已经偿还了受害人一半左右的钱。"韩某称她还了柴某1000元,还了杨某500元,还了郭某600元,还了程某一台电脑、3000元,还了张某1000元。"王某的钱我记不清楚了。"

公诉人当庭出示了19位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公诉人认为,以上证据来源合法,相互之间互相印证,足以证实韩某构成诈骗罪的事实。鉴于被告人韩某诈骗数额较大,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以下,并处罚金。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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