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开16个赌场敛财微笑入庭受审 母亲泣不成声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5-12-09 20:12:31

微笑入庭

微笑入庭

母亲泣不成声

母亲泣不成声

女子开16个赌场敛财4300多万元,最终被判刑。12月9日日下午,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某娟等30人开设赌场一案,在麒麟区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一审宣判。

以汪某娟为主的30人构成开设赌场罪,主犯汪某娟涉案16个赌场,应承担本案全部事实的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主犯叶某、王某等8人应对所涉犯罪事实承担刑事责任,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至缓刑不等的刑罚、并处人民币6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他从犯也均得到相应的判处。

案情:首家赌场尝到甜头 开分公司扩大规模

46岁的汪某娟是一名来自山东的女老板,2004年4月,汪某娟与他人成立“昆明唐城娱乐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为获取暴利,从2009年5月开始,汪某娟、曾某龙、黄某等人出资100余万元,在官渡区一所大厦开办了金凤朝阳演艺会所,演艺会所表面是经营歌舞、走秀,但实际却是进行投骰子、飞镖等赌博活动。截至2014年9月事发,该赌场经营期间非法所得共计877.2866万元。汪某娟、曾某龙各分红115.243万元。

首家赌场经营一年后,获利颇丰,让汪某娟等人尝到了“甜头”。2010年,汪某娟与黄某策划后,觉得在唐城公司旗下扩大业务,开分公司再办一间“演艺会所”。这一次,有更多的“股东”入股,赌场的规模也更大。同样是以走秀、歌舞表演为掩护,进行投骰子、飞镖等赌博活动,经营期间非法所得共计2125.78万元,其中1016万元用于各股东分红,而汪某娟先后13次分红263万余元。

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陆续有人入股参与开设赌场,汪某娟等人得赌场生意也越做大,涉及的赌博项目也从投骰子、飞镖等赌博活动扩展到“打三匹”、“打麻将”、“斗牛”、“纸豹子”、“电子百家乐”等赌博方式。

起诉: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2年9月1日,云南省公安厅接群众匿名举报“晓浩电子”销售赌博游戏机。随后,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分局将该案立为“9·01”专案侦查。2014年8月1日,警方决定对汪某娟等人涉嫌开设赌场案立案侦查。同年10月27日,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决定对官渡区关上英皇国际五楼赌博案立案侦查。随后,云南省公安厅指定曲靖市公安局管辖,交由曲靖市公安局立案侦办。

今年5月8日,麒麟区检察院以汪某娟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向麒麟区法院提起公诉。麒麟区检察院认为,汪某娟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16个赌场进行赌博,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审理:以走秀表演为掩护开设赌场

今年,7月20日-25日,该案在麒麟区法院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2004年4月,汪某娟与他人成立“昆明唐城娱乐有限公司”,从2009年至2014年10月26日期间,汪某娟、叶某方、曾某龙及黄某(另处)等人在唐城公司旗下的金凤朝阳演艺会所、新亚洲体育城阳光嘉年华及邦盛分公司内,以走秀、歌舞表演等为掩护,长期开设赌场,并将公司场地租赁给他人开设赌场,收取场地费和关系费。截至2014年10月26日,累计非法所得4372.1925万元,涉案赌资3272.5389万元。

麒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娟、叶某方、王某、曾某龙等23人以营利为目的,先后分别合伙开设赌场,而被告人刘某、刘某某等7人为获取利益,为赌场提供服务,协助开设赌场。

其中,汪某娟所涉16个赌场非法所得4372.1925万元,赌资累计金额达3270余万元,个人非法所得1022万余元。叶某方所涉13个赌场,非法所得3400余万元,赌资累计金额达880万元,个人非法所得300余万元。

法院认为,汪某娟、叶某方等30人的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而在共同犯罪中,汪某娟组织他人开设赌场,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场地,并负责协调“关系”,起主要作用,属主犯,应承担本案全部事实的刑事责任;叶某方投资开设赌场,对赌场进行经营管理,并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场地等,起主要作用,属主犯,应对所涉犯罪事实承担刑事责任;王某、李某、叶某等7人开设赌场,并经营管理,起主要作用,属主犯,应对所涉犯罪事实承担刑事责任。

曾某龙、周某涛等11人入股参与开设赌场,但未参与赌场的决策和经营管理,且所得赃款数额较少;被告人李某、顾某、杨某3人积极参与开设赌场,为赌场提供服务,且所得赃款数额较小,起次要作用,均属从犯。刘某、刘某某等7人积极为赌场提供发牌、放哨等服务,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均属从犯。

判决:构成开设赌场罪 30人全部获刑

针对公诉机关提出该案成员属犯罪集团,法院认为,因被告人汪某娟等人成立的唐城公司是经营KTV娱乐等项目,所经营项目均经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合法性。经营过程中,汪某娟等人为获取暴利,在娱乐场地开设赌场,并将公司场地租给被告人王某、田某等人开设赌场,以收取高额租金。汪某娟、叶某方与王某等人因利益形成组合,团伙人员各行其责,各股东加入或退出自由决定,没有长期固定人员和人员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因此不符合犯罪集团构成要件。

据此,麒麟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对汪某娟、叶某方等30名被告人进行了判处。判处汪某娟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叶某方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判处王某荣、曾某龙有期徒刑5年、4年,并各处罚金50万元;判处田某勇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以同罪判处周某涛、李某、叶某等其余被告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不等,并实施缓刑,同时处1万至50万元不等的罚金。

更多精彩资讯>>>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