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再遭上交所质询 三个月内负债暴增7亿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2-16 08:40:03

正为保壳忙得焦头烂额的*ST新亿(600145)又遇上了新问题。公司昨日收到上交所问询函,对公司关于债务统计的数据提出了质疑:短短不到三个月时间,公司负债额竟然暴增6.92亿元,而公司对这一事项尚未作出任何解释。证券时报·莲花财经(ID:lianhua-caijing)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ST新亿最近一个月内第三次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

负债暴增7亿

*ST新亿三季度财报显示,截至9月30日,公司账面总负债金额为14.82亿元。不过,在公司披露的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塔城中院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合计高达21.74亿元,两者之间相差6.92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在12月8日举行的,与三季报截止日只相差两个多月,但公司债务却变戏法一般暴增近7亿,显得极不寻常。截至2014年年底,*ST新亿的负债总额为14.71亿元,而公司今年前9个月的负债增长也仅为1100万元左右。

针对这一问题,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负债额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此次重整核查确认债权中超出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负债部分的具体明细,并就此前关于负债(包括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是否合规作出回答并说明理由。此外,还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经核查确认(含初步核查确认)的各项债权金额的具体构成明细,并说明债权确认的主要依据及其合理性。

不仅如此,在公司债权申报结束并披露核查确认结果前,公司所制定并披露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显示,大股东万源稀金拟豁免公司11亿元债务,同时“在投资人支付的14.47亿元价款中,8亿元用于向债权人清偿”。

上交所指出,前述拟豁免债务和拟清偿债务金额合计达19亿元,远超公司2014年年报和2015年三季报显示的负债总额。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在核实确认债务规模前即披露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事实基础,以及作出相关债务安排的主要依据。

信披漏洞百出

证券时报·莲花财经记者注意到,这已经不是*ST新亿的第一笔“糊涂账”。

就在一个月内,公司分别在11月25日和11月30日两次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对公司重整事项中的多项问题提出了质疑,其中,特别是在中小股东中争议最大的转增股份作价问题上,公司一直未能正面回答,而这一问题正是公司召开的出资人会议上两度被否的核心原因。

而在10月19日,公司还收到了上交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上交所指出,公司存在业绩预告不准确,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不及时,以投资者说明会形式代替信息披露三大信披问题。

首先,公司今年1月31日披露的公告预计2014年度净利润为-1.3亿元到-1.1亿元。4月23日,公司披露更正公告称,“由于前期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事项,在公司进一步获取涉及诉讼事项材料后,公司财务部门依据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14年度计提大额预计负债(13亿元左右)”,并预计2014年净利润为-15亿元左右。

上交所认为,公司计提大额预计负债的事项在1月31日业绩预告时即已存在,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此进行充分的会计估计,采取合理的会计处理,而不应迟至年报披露前夕才进行相关处理。

第二,公司7月2日披露的公告称,“截至2015年6月29日,公司未筹划任何涉及公司的重整、破产清算、债务重组的重大事项”。然而,7月9日又发布更正公告称,“目前公司正在全力推进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并积极策划破产重整相关事宜”。上交所认为公司有关破产重整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内容自相矛盾,且披露时间明显滞后,不符合及时性要求。

除此之外,针对能否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完成破产重整流程的问题,在7月28日召开的投资者说明会上公司回答“有信心确保重整完成”。上交所认为,上述内容涉及破产重整进展,属于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信息,公司应当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充分、完整地披露。公司仅在投资者说明会上回应不符合信息披露公平性的基本要求,也未能充分揭示重整事项的有关风险。

对上述问题,上交所对公司多名高管给予了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但目前来看,公司在信披上仍然漏洞百出,屡遭质疑。这也让投资者对公司能否在今年底前完成重整捏一把汗。(见习记者李映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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