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韩、中将分别对50%、20%产品取消关税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2-17 14:01:00

12月17日讯

本周日,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将实施第一次降税,时隔十一天后的2016年1月1日实施第二次降税。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7日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透露,中韩自贸协定在12月20日生效后,短期内将实施两次降税:在12月20日生效当天实施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实行第二次降税。

根据协定规定,双方应自协定生效之日起,实施各项产品过渡期内第一次降税,从第二年开始直至最终将为0关税,每次降税应在相关年度1月1日实施。

沈丹阳介绍,第一次降税后,韩方将对50%的产品取消关税,覆盖自我国进口额的52%;中方将对20%的产品取消关税,覆盖自韩国进口额的44%。

沈丹阳对此表示,短期内两次降税,有利于尽快消减关税,产业界和国内民众都可以尽早受益。“更重要的是,中韩自贸协定生效意味着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双边投资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促进中韩两国间贸易、资本、人员自由流动。协定生效后,双边贸易投资势必进一步扩大。”

对于同日生效的另一自贸协定——中澳自贸协定,沈丹阳透露中澳自贸协定在12月20日后同样将在11天内实施两次降税。

沈丹阳最后指出,至于两自贸协定生效后第一波的降税商品包括哪些,如何实施等问题,可通过商务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了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