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实控人违规减持被罚1720万元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2-17 16:46:01

12月17日讯

南风股份(300004)12月17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子江于2015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违法减持公司股票行为予以警告,合计处以1720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指出,经调查,杨子江为南风股份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于2015年3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南风股份股票80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14%,与其一致行动人于2014年9月的减持合并计算,二人累计减持190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46%。杨子江在卖出公司股票达到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南风股份股票,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股数6269526股,违规减持金额279934335.90元。

根据杨子江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责令杨子江改正,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超比例减持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就超比例减持行为公开致歉。对杨子江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南风股份股票的行为予以警告。对杨子江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杨子江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处以1680万元罚款,合计处以1720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经询问,杨子江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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