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纸遗嘱”露真容:大哥赠弟铺面 非本案两间
来源:财经时报 发布时间:2015-12-25 06:45:01

经过鉴定显现字迹的遗嘱

经过鉴定显现字迹的遗嘱

都江堰一对叔嫂因铺面继承问题闹上了法庭。嫂子以大哥唯一继承人的身份起诉兄弟,称自家临街的两间铺面是丈夫生前修建并使用至今,但被兄弟登记在自己名下,一纸诉状将兄弟告上法庭,请求确认两间铺面的产权属自己所有。不料,兄弟拿出一份神秘的“白纸遗嘱”,称是大哥生前所写,已明确将铺面送给了他。

争论焦点集中在这份“白纸遗嘱”上。然而,这份遗嘱乍一看就是一张白纸,没有任何字迹。兄弟道出其中秘密:原来,为了隐秘,大哥生前用明矾蘸水悄悄写下这份“白纸遗书”。可遗书上究竟写了什么,他也说不清楚。

鉴定“白纸遗嘱”的难题交给了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经过无数次试验和请教专家,白纸上终于显现字迹,并经笔迹鉴定确认了遗嘱的真实性,案件最终得以解决……

最近,这起案件因成功破译鉴定难题,入选“法治中国·走进四川”经典案例。

为了两间铺面 她将丈夫的弟弟告上法庭

2010年9月,陈婆婆的丈夫周某德去世。在清理财产时,陈婆婆发现位于场镇繁华地段的两间铺面已被丈夫的弟弟周某富登记在了自己名下。经过多次沟通无果后,陈婆婆将兄弟周某富告上法庭。不料,周某富坚称房屋是哥哥生前赠送给自己的,还拿出了神秘的“白纸遗嘱”。

原来,这两间铺面是周某德在1993年修建的,整套房屋临街一共有7间铺面,分别属于周某德、周某富等4兄弟共同所有,其中大哥周某德分得编号为145号和147号的铺面。2007年,三弟周某富将自己的两间铺面和大哥周某德的两间铺面一并登记在了自己名下。陈婆婆诉称,丈夫去世后,自己作为其唯一法定继承人,应取得这两间铺面的所有权。

弟弟拿出“白纸遗嘱”

称系大哥生前所写,赠其铺面

叔嫂翻脸后,周某富拿出一份神秘“白纸遗嘱”。周某富在诉讼中提出,哥哥周某德只生养了一个儿子,且先于哥哥去世,陈婆婆是周某德的再婚妻子,而且两人没有共同子女,为了隐秘,大哥生前用明矾蘸水悄悄写下这份隐秘的“白纸遗书”。可遗书上究竟写了什么,他也说不清楚,只知道大哥交代的是将他名下的2间铺面赠送给自己,至于是哪两间,他认为就是和自己连着的145号和147号。

这份神秘的“白纸遗嘱”究竟写了什么?为证实自己的主张,周某富申请法院进行司法鉴定。殊不知,这份看不出字迹的“白纸遗嘱”也成了司法鉴定领域的一道难题,成为国内司法鉴定史上少有的一次特别鉴定。

“白纸遗书”辗转送到了四川联合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所召集所内所有笔迹鉴定专家进行会商讨论,初步检验发现,该“遗嘱”未检见任何肉眼可辨识的字迹,只有一个指纹印,用显微检验、光学检验等技术也未发现字迹,检材遗嘱的真实性处于不确定状态。作为案件的核心证据,焦点集中在了司法鉴定人员手中……

鉴定 解密

从“无字”到有字

“白纸遗嘱”露真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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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样本多次试验找到破译之道:用铝试剂进行试验

为寻找破解方法,鉴定人员首先进行了预试验。购取明矾,加热或常温溶于水,分制不饱和和饱和两种明矾水溶液,然后用毛笔、自来水笔等蘸取后,在与检材遗嘱用纸相近的多张打印纸上分别书写,晾干,制备明矾密写文件试验样本若干。鉴定人员取部分试验样本分别浸入水中,发现纸张上的密写字迹会有一定程度显现,但因明矾遇水很快融化,明矾字迹几分钟后就消失了,无法拍照固定字迹内容。此外,水浸后的纸张再干燥后出现了变皱、变形甚至有可能严重损坏无法再浸水试验。

经过反复试验,鉴定人员认为,要完成鉴定,不仅要让字迹充分显现,还要能使字迹离水后也能看得清楚,以便进一步鉴定笔迹。鉴定人员根据明矾的化学成分分析认为,明矾溶于水后产生铝离子,因此这份明矾水写遗嘱文件上应该含有铝离子,鉴定可以利用铝离子的显色反应破解难题。据此,鉴定人员最终选定用铝试剂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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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显色溶液 样本放入后不久,字迹清晰显现

试验前,首先按“白纸遗嘱”形式,制备一批样本,随即购置试剂,配制不同浓度配方的显色溶液,选取已制备用于试验的密写文件分别进行显色试验。一切准备就绪后,鉴定人员首先采用雾喷方式试验,发现没有明显效果,根本看不清字迹。随即采用全浸方式,将样本检材放入不同浓度的溶液中。数分钟后,明矾密写字迹显现,再数分钟,所有字迹全部清晰显现,呈玫瑰红色。

字迹显现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是解决干燥和固定字迹问题。鉴定人员从显色试剂溶液中取出已现字迹的样本,分别用不同方式进行干燥,发现不同方式处理均不影响纸张完整性和已现字迹颜色,字迹显现、固定效果良好。至此,检验方法完全可以确定,经反复实验和论证,总算破译了既能清晰显现字迹又能固定字迹的诀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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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纸遗嘱”露真容: 大哥赠弟铺面,但非本案这两间

通过严谨周密的试验准备,终于进入正式鉴定试验工作。鉴定人员先将这份密写“遗嘱”放入浓度适中的溶液中,几分钟后,玫瑰红的字迹开始显现,先是遗嘱正文、落款、日期,一份完整的自书遗嘱真面目呈现出来。

随着字迹逐渐清晰,让所有人瞠目的结果也显现出来了:这份遗嘱的落款的确是周某德,赠与对象也的确是其三弟周某富,出人意料的是,遗嘱中所指的房产并非本案争议的两间铺面房。

根据遗嘱显示,这两间争议的145号和147号铺面并非周某德在遗嘱中承诺赠与弟弟的房屋,因此这两套房屋的权属应当自其去世之日起,归其法定继承人也就是陈婆婆所有。

由于这两套房屋此前已登记在三弟周某富名下,陈婆婆向房管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撤销了这个登记,因此房屋属于陈婆婆所有不再有争议。

随着遗嘱真相水落石出,一场家庭纠纷得以平息。在法院主持下,叔嫂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妥善处理了这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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