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等六省市明年起实施离境退税政策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2-29 10:32:03

12月29日讯

据海关总署12月29日消息,天津市、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和四川省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有关规定,分别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天津市、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和四川省自2016年1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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