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热议P2P监管细则 或将影响未来小平台生存空间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12-29 10:40:13

新华网上海12月29日电(记者王原)银监会等部门起草的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业内认为,尽管细则并未设置具体行业准入门槛,但未来P2P网贷行业“隐形门槛”将会提高,小平台生存空间有限,网贷行业将在2016年迎来洗牌阶段。

细则规定对于网贷机构实行备案制负面清单管理,主要划定了不得自融、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期限错配、不得混业经营、不得向非实名用户公开宣传融资项目等各项红线。

网贷之家CEO石鹏峰认为,本次监管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内容详细,对很多之前模糊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最亮点的包括监管权力下放,明确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职责、备案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正常的“倒闭”做出了规定、网贷平台不得线下渠道展开宣传等。“细则出台之后,将大大增加问题平台的诈骗难度,也会增加问题机构的违规成本。随着不良平台被清理出局、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被逐步规范,剩下合规的从业机构在公平、统一的标准规则下充分的竞争,未来行业空间会更为广阔。”石鹏峰说。

“目前的细则在很多细节上做出约定,未来草根平台直接创业可能性大大降低了,对于大平台来说,也要进行大规模调整才能完全符合规定。”点融网创始人、联合CEO郭宇航说,P2P行业将由此进入规范和完善的第二阶段。

“监管明确将网络借贷平台定义为信息中介,不允许网络借贷平台做信用中介,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制度前提。”拍拍贷CEO张俊表示,包括将平台自有资金和用户资金的隔离,也就是和商业银行直接进行存管,负面清单管理等,都已在监管和从业者层面达成了共识。

麦子金服相关负责人认为,线下理财以及股票配资等平台模式将会被洗牌,“P2P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的规定,对于想借助扩大理财产品类型进行升级转型的平台来说,扩大营业版图、混业经营的希望落空。”

麻袋理财总经理黄海旻也认为,将P2P网贷定位为信息中介,并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的规定将对行业产生巨大影响。“这意味着未来各类线下P2P及代理理财产品销售将被禁止经营。未来P2P在线上的投放及广告业务端将更加激烈,进一步推升平台的获客成本。”

在黄海旻看来,细则要求实行与商业银行开展资金存管合作,银行对其在平台背景、运营状况、坏账率等方面,都提出了很高要求。在此情况下,资金存管隐形门槛提高,行业优胜劣汰将加速。

张俊认为,随着监管条例的发布实施,2016年的网络借贷行业将走上规范发展之路,规范化发展、合规的优势平台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大量制度套利者、无风控能力的平台将退出市场。张俊说,“尽管细则没有设置之前曾多次被提到的5000万元实缴资本金的要求,但是要求必须和商业银行直接开展用户资金存管的门槛实际上更高。由于银行对存管业务方的选择还是很谨慎的,这也意味着小平台未来生存空间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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