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执法时被拖死 司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5-12-30 06:02:18

据新华社电 无视交警指令违规左转,突然加速拖曳交警致死。备受关注的上海交警被拖曳致死一案29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落槌,被告人孙浩杰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孙浩杰32岁,系上海一网络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今年3月11日17时25分左右,孙浩杰驾红色宝马X3越野车沿吴中路直行车道自西向东行驶至虹许路路口时,因超越停车线被执勤交警茆盛泉纠正。而后,孙浩杰又从直行道径直驶至左转弯待转区,茆盛泉再次上前指出其违法行为并指挥其直行。孙浩杰不服从指令,启动车辆强行左转,在明知茆盛泉在其驾驶室左侧伸手阻止其违法行为,并已抓住其驾驶室车窗框的情况下,仍持续加速左转,致茆盛泉被拖曳、甩出而摔倒在地。茆盛泉因头部遭受巨大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晚22时45分死亡。

上海市一中院认定,孙浩杰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其虽有主动投案行为,但属于没有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辩护人关于被害人茆盛泉的执法行为不规范系本案发生原因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作为正在执勤的交警,被害人茆盛泉在两次纠正孙浩杰的违法行为后,面对孙拒绝服从直行指挥并强行左转的第三次违法行为,右手持指挥棒上前阻止,是继续履行其职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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