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岁教授站在公交站立禁区被指违规 打4年官司败诉
来源:环球网 发布时间:2016-01-05 11:27:00

一辆公交车上挤满了乘客,有的乘客被迫贴着车门站立。有些乘客被挤到“站立禁区”。

一辆公交车上挤满了乘客,有的乘客被迫贴着车门站立。有些乘客被挤到“站立禁区”。

包教授坚持认为自己是对的,他的书房里放满了起诉公交公司需要的文件。

包教授坚持认为自己是对的,他的书房里放满了起诉公交公司需要的文件。

公交“站立禁区”引发4年官司引发官司

77岁海归包教授因在78路公交车内站在“站立禁区”而与司机发生冲突,状告公交车公司违法设置禁区打了4年多的官司,在状告第一巴士公司败诉后,又申请公开“站立禁区”的合法性依据。

设“站立禁区”有必要吗

77岁海归包教授因在78路公交车内站在“站立禁区”而与司机发生冲突,状告公交车公司违法设置禁区打了4年多的官司,在状告第一巴士公司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民事官司败诉后,又申请公开“站立禁区”的合法性依据。

行政诉讼中第一巴士公司称78路车是一汽巴士的,记者获悉,日前包教授重新起诉一汽巴士信息公开案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对于公共交通压力高企的广州,设置“站立禁区”有无必要,引发街坊热议。

民事诉讼

一次乘车引发的纠葛

77岁的包教授是一名退休海归教授,曾被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博士点、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博士点、广东师范学院、湛江师范学院特聘为教授。

4年半前的一个晚上,包教授在广州“体育中心东门站”上了一辆78路公交线路的车,因站在“站立禁区”而与司机发生了争执,包教授执着地认为自己没有错,不仅打了四年多的官司,还放弃了博士点的工作,请求判令第一巴士公司登报道歉,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据包教授诉称,2011年7月1日晚9点,他从体育中心散步出来到“体育中心东门站”,拟乘坐78路车一站下车再转车回家。因为车上乘客拥挤,只能最后上车,这时车上已经无落脚之处,只好一只脚站在所谓的“站立禁区”内,因为“反正自己很快下车”。

包教授称,“结果司机坚持不开车并冲我骂粗话,还罢工不继续开车”。后来司机报警,林和街派出所警员到场调解了20分钟。包教授认为司机当着多名车厢内外的围观者羞辱自己,警员最后将他和司机一并带回派出所录口供,包教授说,深夜12点民警才将他送回家。

“我有严重的冠心病,遭受了身体以及精神上的痛苦。”包教授称,他一个多月时间里每晚都在噩梦中度过,白天完全无法工作。

公交公司反指老人违规

此前诉讼中,第一巴士公司确认包教授当晚乘坐了其公司公交车的事实,但辩称因包教授站在巴士的站立禁区,导致其他乘客无法上车,司机无法关闭车门,且容易夹到包教授,故对包教授多次动员,但包教授仍然站在站立禁区,最后开不了车,司机只好打110报警。

司机证言则称,他有劝说包教授靠前边里面站,但老人家就是不动,于是就说公司有安全规定,“如果乘客站在前门站立禁止区域,司机是不能开车的”。

警方讯问了乘客刘某并做了笔录,刘某所述事情经过大致同上,但称“司机可能骂了老人家,双方就吵起来了”,但骂的具体内容没有听清楚。乘客张女士证言则说,当时老人家上车时车内虽然座位坐满了,但还有空间。期间她老公站起来让座,老人不愿意坐,司机就说老人站那里就不开车,双方互相争吵起来。张女士称,她似乎听见司机对老人讲了一句粤语骂娘的话。

民事诉讼老人最终败诉

越秀区法院一审认为,包教授认为司机存在辱骂行为,但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法院前往派出所调取案卷资料,也只有包教授单方陈述的辱骂,公安机关没有对此进行认定,因此一审认为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司机存在辱骂包教授的行为。

2011年11月4日,越秀区法院一审驳回包教授的诉讼请求。2012年11月12日,广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包教授向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亦被驳回。

行政诉讼

质疑设“站立禁区”不合理

“平日上下班高峰期也有很多人站在站立禁区,司机不能罢工吧?那为什么说我在站立禁区就不开车?”包教授又在2014年9月18日向第一巴士公司发出信件,要求公开设立“禁区”的法律程序和法律依据,以及乘客在前门站立禁止区域司机不能开车的《公司规定》。

其后,第一巴士对包教授的信息公开申请曾答复,“关于其疑问,可以向汽车生产行业进行相关咨询……”同年11月,包教授以信息公开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巴士认为此前已多次民事诉讼,根据民法中一事不再理原则,巴士公司并非国家行政机关,请求驳回。

一审判决认为,第一巴士公司作为为社会公众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单位,在本案中属于政府信息公开适格主体,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照不同的情况分别作出答复,遂判决第一巴士公司对包教授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处理。

第一巴士公司不服上诉到广州市中院。然而,二审时第一巴士公司却首次提出自己不是78路公交线路的运营单位,从2007年依法成立后,名下没有任何车辆从事公交运输,更没有制作任何《公司规定》。78路线其实是广州市一汽巴士公司的。

站立禁区不属公开范围

广州中院二审查明,一汽巴士公司是第一巴士公司的股东。二审认为,根据《交通运输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第2条规定,“站立禁区”标志的制作程序和理由等均不属于上述应当公开的信息范围。

2015年6月23日,广州中院撤销原判决,驳回包教授的诉求。随后,包教授重新起诉广州市一汽巴士公司,该案日前在越秀区法院一审开庭。

不过,目前最让包教授不解的是,广州中院二审认为他行政诉讼搞错了对象,78路车不是第一巴士公司运营的线路,但此前的民事诉讼都是第一巴士公司应诉并且进行答辩,法院也判了,此前的案件还“作数”吗?

议论

设“站立禁区”有必要吗?

诉讼中,公交公司多次提出,为了安全乘客不能在“站立禁区”,否则司机不能开车。一名公交公司的业内人士在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内多家公交公司都有这样的内部规定,而对外公布的则有《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下称《守则》)。

《守则》第四条规定,乘客不得滞留在前、后车门踏板位置,避免靠近车门和车门开关处……但并没有明确提出“站立禁区”。包教授一案也引发了街坊热议。

有不少网友提出,每天上下班高峰期,很多公交车都挤成了“沙丁鱼罐头”,多名乘客站在涂了黄色油漆的站立禁区,司机也照样开车。在广州日渐增加的公共交通压力及执行的公共服务规定上,车辆只能不断“加载”。

也有网友支持公交公司:司机要保证乘客的安全,公交车设立“站立禁区”是合理的,老人站在这个地方确实不妥,司机劝老人是对的,也可以根据情况“拒载”。

市民“麦荣团”则认为,在公交车上,设立“站立禁区”实是无奈之举。乘客站立在“禁区”也是身不由己。

更多精彩资讯>>>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