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三大因素导致CPI环比上涨较多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2-18 09:43:06

02月18日讯

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的2016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数据显示,CPI环比上涨0.5%,同比上涨1.8%;PPI环比下降0.5%,同比下降5.3%。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进行了解读。

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较多,同比涨幅有所扩大

从环比看,1月份CPI上涨较多,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强寒潮天气影响了鲜菜、鲜果的生产和运输,鲜菜和鲜果价格环比分别上涨7.2%和4.0%;春节临近,市场需求增加,猪肉价格环比上涨2.5%。上述三项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0.32个百分点。二是寒假、春运期间出行人数增加,交通和旅游价格上涨明显,从全国范围看,飞机票、旅行社收费、长途汽车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0.0%、4.2%和1.3%,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0.09个百分点。三是临近春节,居民对服务的需求增加,部分服务项目价格上涨较多,保姆小时工等家政服务、美发、衣着洗涤保养价格环比分别上涨3.0%、1.6%和0.9%。

从同比看,1月份CPI同比涨幅比去年12月份扩大了0.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部分分类价格同比涨幅有所扩大,猪肉、鲜菜、飞机票、旅行社收费价格同比分别上涨18.8%、14.7%、11.8%、4.2%,同比涨幅分别比上月扩大了4.8、2.9、9.5和3.4个百分点。此外,受劳动力成本上涨影响,部分服务价格同比涨幅较高,家政服务、美发、衣着洗涤保养、美容等价格同比分别上涨7.4%、5.5%、4.0%和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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