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市公司任性换“马甲”应该坚决说“不”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6-02-25 07:13:09

在这个美颜流行的时代,部分上市公司也喜欢上了“美容”。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超过2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更名公告。

对于上市公司更名,笔者认为,如果是主营业务发生了变化,或者是借壳重组后改名,这无可非议。但是,如果上市公司只是为了“博眼球”,或者是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更改名字,我们就必须对此说“不”。

想起去年发生的“多伦股份”更名为“匹凸匹”事件。当时,主营房地产的多伦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更名匹凸匹。匹凸匹,到底是啥意思?答案竟然是“P2P”的生硬直译。公司称,更名是为了向P2P等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领域转型。

那么,公司改名后情况又如何呢?本报2月16日的一篇报道指出:一年后的今天,匹凸匹似乎并没有改变“被通缉”的命运,甚至陷入更为尴尬的境地——遭到监管部门责罚,多位高层被罚款,近期更是被股东索赔,新引入的金融业务也“裹足不前”。

什么行业热,改名就往什么地方靠。科技热,就改某某科技;网络热,就改某某网络;生物制药热,就改某某生物。这样的改名有意义吗?答案不言而喻。

那么,上市公司缘何热衷于改名?分析认为,背后潜藏的是认为拉升股价的投机行为。有统计数据显示,上市公司发布更名公告后,持股20天上涨概率达68.57%。

另外一个需要关注的现象是,由于更名手续简单,A股上市公司中多次更名的也不在少数。同样是匹凸匹,这家公司此前已进行过3次改名:前身是福建豪盛,后来改名利嘉股份,之后改为多伦股份。

上市公司这样频繁更名好吗?从投资者角度来看,或许会被此“迷了眼”。甚至,有部分资历较浅的投资者,会很容易将这些更名股票看成是次新股,这会在操作上带来很大的误导。

说到这里,还不得不提一个尴尬现状:监管部门对于公司更名并未作出硬性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简称由公司从其工商登记注册的全称中自行选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交易所提交变更证券简称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证券交易所作为自律监管机关则根据申请备案原则办理。

不过,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如上交所发布的四项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其中就包括变更证券简称,对于可能涉及“伪市值管理”行为的事项,加大了风险揭示力度。根据指引,公司应当披露是否已从事相关业务、是否具有从业资质、是否有相关人才配备,其目的就是要求公司告诉投资者证券简称是否“名副其实”。

在这里,笔者也提醒上市公司,股票名称本身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频繁改名,不仅会让前期积累的知名度付诸东流,如果一味地追逐新概念,还可能让投资者难识真面目而遭到抛弃。

总之,笔者认为,上市公司更名一定要谨慎。而对于那些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而换“马甲”的行为,必须要坚决说“不”。(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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