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汤凯琳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吕博雄)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同江市人民法院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同江市支行职工赵某,恶意透支自己及他人信用卡共计29万余元。
2012年,被告人赵某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信用卡,共透支18207.02元。2013年,杨某和于某先后将亲属的工商银行金卡交给赵某,让其办理还款业务,赵某擅自申请增加该卡透支额度,并恶意透支他人信用卡共计27.5万元。两年内,赵某共透支信用卡29万余元。经银行多次催收未归还,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同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更多精彩资讯>>>

厨电逆势增长成炙手“香饽饽
莱索托矿区再挖掘出巨钻 重
京东618城市接力赛活动狂欢
比特币年内涨幅超过150% 中
中兴通讯科技公司将投资146
龙虎榜揭示机构鼠年心头好
清北网校名师在线科普:冠状
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同比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