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批复北京至天津一城际铁路 总投资238.1亿
来源:发改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6-07-15 16:41:45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上报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宝坻-滨海新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津发改城市[2015]737号)和《关于补充上报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宝坻-滨海新区)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津发改城市[2016]44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京津冀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铁路宝坻至滨海新区段。

项目法人单位为京滨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二、功能定位:本项目是京津冀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沿线城际客流,兼顾部分跨线客流。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自规划的北京至唐山铁路宝坻南站引出,经天津市宝坻区、武清区、北辰区、东丽区、滨海新区,终至既有天津至秦皇岛高速铁路滨海站,正线长约97.8公里。全线设宝坻南、京津新城、北部新区、滨海机场和滨海等5座车站。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行车速度:250公里/小时,宝坻南至北部新区段基础设施预留进一步提速条件。最小曲线半径:宝坻南至北部新区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北部新区至滨海段3500米(困难地段3000米)。最大坡度:20‰,困难条件下经技术经济比较不应大于3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

(三)规划运输能力:4000万人/年。

四、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238.1亿元,其中工程投资223.7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14.4亿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计119亿元,由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建设工期4年。

五、下阶段工作

(一)项目设计和施工应充分考虑沿线区域沉降等不良地质条件影响,做好相关工程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可靠;

(二)强化滨海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做好各种交通方式的无缝衔接,进一步研究本项目与在建天津机场线相关建设方案和资产处置问题;

(三)有序推进铁路场站及周边用地综合开发,提高项目综合效益;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五)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土资源部《关于新建北京至至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宝坻-滨海新区)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6]42号)、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对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宝坻-滨海新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16]013号)、天津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6津线选证00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新建北京至至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宝坻-滨海新区)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发改办环资[2016]1121号)。

七、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等相关手续。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信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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