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全国最大地下钱庄 转移资金千亿
来源:参考消息报 发布时间:2016-03-23 14:17:42

NRA账户(非居民账户)本是银行系统为了方便境外公司在境内业务结算而设立的,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通过大量虚假注册境外公司,将其作为资金非法跨境转移的“绿色通道”。

记者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获悉,浙江金华市公安机关经过长达一年多时间的调查,侦破全国首例通过NRA账户(非居民账户)实施资金非法跨境转移的“地下钱庄”案件,也是迄今为止中国警方查获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截至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额高达4100余亿元,打掉规模以上买卖 外汇犯罪团伙8个。

日前,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公诉机关对该团伙为首者赵某指控三宗罪,分别是非法经营罪、行贿罪以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团伙其余成员均指控非法经营罪。

义乌商人香港注册几十家公司数千亿人民币转移境外

犯罪嫌疑人利用数十家境外公司在国内开设的NRA账户跨境转移人民币超千亿元,涉及的境内外账户多达850余个。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 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警方最终锁定犯罪团伙情况,并对事前确认的58名涉案嫌疑人实施抓捕。同时,银行部门对3000余个涉案账户实施同步冻结。

“义乌宇富物流公司”——看到这个名字,绝大多数人会认为这是一家开在浙江义乌市的公司。但事实上,这是义乌人赵某在香港先后注册的数十家空壳公司之一。

201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中心发现赵某利用上述数十家境外公司在国内开设的NRA账户跨境转移人民币超千亿元,涉及的境内外账户多达850 余个,主要涉及北京、广东、宁夏、安徽、江西等省市。9月16日,公安部经侦局、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该可疑交易线索交办给浙江省公安 机关。

“NRA账户是新生事物,国内居民并不常用,大多数办案民警对此也不熟悉,因此我们专门邀请外汇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和银行的金融专家,为办案民警解答外汇知识、协助分析资金流向。”时任金华市公安局副局长、专案组组长俞流江介绍。

“在侦查中我们发现,赵某的反侦查意识极强,例如他在自己办公地点周围设置了9个摄像头,可随时通过手机进行查看;其公司所有电子资料全部在移动硬盘上操作,即插即用;为逃避打击,一笔资金通常会经过数十道拆分、合并的‘工序’才会最终流到境外。这大大增加了工作的难度。”时任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 长张辉说。

经过半个月的斗智斗勇,警方最终锁定了赵某公司35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并对依附在赵某团伙周围的施某、杨某等其他5个“地下钱庄”团伙进行了查证,逐步查清了这些团伙的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15日上午,在公安部、央行的统一部署下,银行部门对全国31个省、91家银行的3000余个涉案账户实施同步冻结,警方对事前确认的 58名涉案嫌疑人实施抓捕,并缴获了大批银行卡、U盾、电脑等作案工具。“同时冻结这么多账户,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先例,但如果不能同时冻结,极有可能导致 后续冻结的账户内资金被转移至境外,这将严重影响打击效果。”张辉说。

“小收益”赢取“大利润”130余万次交易汇成“洗钱大潮”

在银监部门的协助下,警方调取了此次资金非法跨境转移案中所有涉案账户的交易记录,共涉及高达130余万次交易。“从目前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看,沿海地区 的一些‘地下钱庄’开始走上公司化运作的道路,具备相当的资金实力,搭建规模很大的资金对冲平台,涉案金额屡创新高。”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副处长束剑平 说。

“如果我们将所有的130余万次银行交易记录全部打印出来,要耗费35000张纸,堆起来有3米高。”张辉说。由于案情复杂、工作量大,金华警方专门从兰 溪市公安局抽调了80多名民警参与后续案情审讯和调查。通过近一年时间对这130余万次交易的梳理,一个庞大的非法兑换外币网络逐步清晰地显现出来。

警方调查发现,赵某等人的主要作案手法是利用NRA账户的漏洞以及境外购汇没有限制的特点,将人民币通过NRA账户跨境转移,在香港汇丰等银行结汇后打给 买家提供的账户。为了实现通过NRA账户转账的目的,赵某等人还在香港注册了数十家空壳公司,专门雇人伪造虚假的交易合同,利用银行管理审核不严的漏洞, 将大笔人民币跨境转移。

“他们通常会在每周五的下午将数千万的资金刷入指定的POS机账户,再在下个礼拜一的上午将资金刷出,以此进行外汇买卖。”办案民警介绍。

还有一种方式是借助境内外账户,通过网银操作,完成人民币和美元的分开单独流转,看似境内资金在境内流动,境外资金在境外流动,资金没有发生物理性转移,但通过境内外的“对敲”平账的方式,实际上已经达到了为客户跨境转移资金的目的。

“因为现在银行对外汇的监管严格,所以有很多人为了兑换方便,就来找我们。我们的生意信用度很高,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调集几个亿的资金。”涉案团伙之一的 头目杨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的同行到银行大堂招揽生意,有的甚至还开设了VIP包厢从事兑换业务,生意十分红火。每次为客户兑换外币,收取的费用 大概在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

从表面上看,这个费率并不算高,可是由于资金流动量大,这样的“小收益”却为犯罪团伙带来了巨额利润。警方根据从杨某团伙电脑中提取到的电子会计账,对该 团伙每天通过交易美金和港元所得的利润进行了计算:2014年1月至10月,该团伙日常收益在5万以上,最多的一天竟达153万元;短短10个月内,就赚 了2072万元。而这仅仅是依附在赵某团伙下多个洗钱团伙之一的非法收益。

“地下钱庄”造成重大损失上下游犯罪更待深挖

当前我国的“地下钱庄”形势十分严峻,社会危害性加深加重。据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介绍,“地下钱庄”不但成为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直接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利 益的犯罪活动转移赃款和洗钱的工具,使大量经济损失难以追回,有的还被贪污腐败分子利用,成为向境外转移赃款的“帮凶”。此外,“地下钱庄”为暴力恐怖活 动提供资金转移渠道,严重威胁国家安全。一些“地下钱庄”被利用于跨境转移资金,使大量性质不明的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极易扰乱国内金融秩 序,危及金融安全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2015年4月以来,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破获了一大批重大“地下钱庄”、洗钱案件, 涉案金额达数千余亿元。

“当前‘地下钱庄’违法犯罪形势严峻,作案手段日益复杂,特别是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使资金转移非常迅速隐蔽。危害全面加深加重。”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介绍。

在刚刚侦破的“上海操纵期货市场高燕案”,犯罪嫌疑人就是通过“地下钱庄”将近2亿元的非法获利转移出境。而在福建福清市侦破的特大洗钱案中,警方发现某 国字头建设集团一下属公司的总经理占某和该公司驻沙特区域副总王某,将在境外贪污的300万美元,以境内外钱庄核数对冲的方式转入国内。

在福建福清,以林玉兰为首的犯罪团伙,使用收集来的身份证件在本地、外地多家银行开设大量账号或借用、租用、购买账号,操控着数以千计的“人头账户”进行 非法外币、人民币兑换业务。“我们很难通过查询账户信息找到犯罪分子的踪迹,”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小勇无奈地表示,“有时候为了追查一笔资金的 去向,侦查员要在全国好几个城市飞来飞去,最后还往往是白跑一趟。”

“除了被犯罪团伙作为转移赃款和洗钱的工具外,‘地下钱庄’的非法外汇交易还被不法分子作为进行各类新型犯罪的手段。”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副处长束剑平介绍,“在侦办金华赵某案件过程中,专案组从资金流入手循线追踪,深挖出多起隐藏在非法买卖外汇背后的下游犯罪。”

侦查人员在对交易对手身份进行分析时发现,有多笔资金从银川市财政局打入由犯罪嫌疑人潘某控制的公司账户,备注为“出口奖励奖金”,金额高达2000余万 元。这一反常情况引起了专案组的警觉,并立即安排力量对潘某等人加强审讯并到银川等地落地查证,现已查明:自2013年以来,以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宁夏 银川市注册了12家贸易公司,在没有真实贸易的情况下,通过深圳、大连、青岛等地的报关行、货运代理公司购买出口数据,由其名下公司报关出口,并向赵某购 买外汇制造收汇假象,骗取宁夏政府出口奖励3860万元。专案组以“诈骗罪”立案并逮捕3人。

此外,专案组还发现诸暨人俞某频繁向赵某购买美金,且数额巨大。其中,符合“一进一出”特点的交易就有38笔,合计2648万元。调查发现俞某的身份为诸 暨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某部门经理。专案组顺着这条线索核查发现,俞某利用其公司身份做掩护,签订虚假购货合同,虚构出口贸易并通过向赵某购买外汇制造收汇 假象,自2012年1月以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亿余元,骗取出口退税2000余万元。

反洗钱专家认为,在互联网金融庞大的资金规模掩护之下,“地下钱庄”隐匿也更加方便,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机制也给“跨境洗钱”提供了方便;网络交易破除 了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的优势,也给追踪增添了难度。所以公安机关在打击“地下钱庄”犯罪的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新型的金融业态,提前建立起系统的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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