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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支付敲诈人20万元是为哪般?
2014-08-19 09:15:00   来源:综合   评论:0 点击:

  南充市顺庆区一男子张某,用电脑合成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淫秽和参赌照片,并冒用纪委、纪检监察厅、××电视台等单位的名义

  南充市顺庆区一男子张某,用电脑合成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淫秽和参赌照片,并冒用纪委、“纪检监察厅”、“××电视台”等单位的名义寄送敲诈信件,试图以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价格向四川省、湖北省、山西省等地共计50余名领导干部,索取钱财共计210余万元,其中两名受害人支付了钱款20万元。(《华西都市报》,2014年8月19日)

  近年来,随着公职人员标签化问题的越发严重,有不少不法分子将其作为发家致富的捷径,妄想通过敲诈、勒索等手段大发横财。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十八大以后,中央加强反腐力度,抓出了不少违法违纪的官员,让社会公众产生了一叶障目的错觉,将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归结为一类人,带上有色眼镜看待;另一方面,即便知晓并非所有领导干部都是违纪违法的贪官,这些不良分子也抱着试一试的侥幸心理,对“心虚”的干部敲竹杠。

  天网恢恢,违法违纪必然不能逃过法律的制裁,但支付20万元以求舍财消灾的两名“受害者”又欲意何为?若行得正坐得端必然会坦然面对这种敲诈与勒索,以合法的正当手段处理问题,但私下解决,难免会让人感觉其中存在猫腻。是两名受害者心虚还是另有隐情?

  据悉,嫌疑人张某通过照片ps合成,共索取钱财210万元,除去这两名支付20万元的受害者,其中不乏其他上当受骗的干部。但作为领导干部,又何以向宵小者屈服,面对突如其来的敲诈勒索,避开了法律途径,选择向恶势力低头。这样的行为,在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之际,还侧面反映了其自身可能存在的问题。若不心虚,又何必认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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