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01月16日讯
据国家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日前发布《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14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补征税款、收回贷(借)款、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62.5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3.9亿元。
审计发现的314起案件线索及其他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1454人被依法依纪处理。以下为公告全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国务院责成有关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并在2014年底前将整改和处理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务院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李克强总理于2014年7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各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 一把手 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排出时间表,实行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坚决严肃整改;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克服屡审屡犯的 牛皮癣 ,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和落实决策审批终身责任制、执行监督连带责任制,依法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要求及审计署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整改。
截至2014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补征税款、收回贷(借)款、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62.5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3.9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122项。审计发现的314起案件线索及其他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1454人被依法依纪处理。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决算草案编报内容不够清晰。对决算草案中同类工作或支出事项分散在不同科目列报问题,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随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逐步完善支出功能科目设置,更加清晰反映预决算支出情况。对决算草案目前仅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列报问题,财政部结合落实新修订预算法相关规定,正在研究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制中央决算的工作思路。
(二)关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界定不清晰。对将有公共财政预算性质的船舶港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问题,财政部将从2015年起将船舶港务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对向同一项目或企业通过不同渠道交叉安排支出问题,财政部正在按照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要求,研究进一步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范围,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力度;对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同一项目的资金,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统一分配,减少交叉重复。
(三)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对中央部门和单位全资或控股的重点企业尚未全部纳入预算等问题,财政部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企分开和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对财政部持股的中央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缺乏统一规定、执行标准不一问题,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中央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的中央金融企业范围和收益分配决策程序、预算管理程序等,已经国务院同意,拟于近期印发。
(四)关于各类预算中有专项用途的收入不能统筹安排使用,不利于及时发挥资金效益。财政部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结合税费制度改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款专用的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1
二、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资金收缴和预算批复不规范。
1.关于未收缴入库资金91.4亿元。对发展改革委委托所属企业管理的20年前已取消的国家轿车零部件横向配套基金本金和清收款(含资产)10.26亿元问题,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请将 国家轿车零部件横向配套基金 尽快清理、上缴中央国库的通知》,要求发展改革委尽快清理上缴中央国库,并将随时了解情况、掌握进度,及时督促其完成整改,近期将再次发函了解、督促相关工作进度。对财政部参股的创业投资基金收益1.38亿元问题,已全部上缴国库,财政部要求托管机构进一步缩短其参股的创业投资基金收益缴库时限,及时办理缴库。对财政部同意农业银行从受托处置资产收入中留用的委托手续费和超收奖励79.52亿元未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问题,财政部要求农业银行将处置委托资产回收现金全部缴入国库,并根据回收现金情况,核定手续费和超收奖励,再通过国库拨付给农业银行,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对电网经营企业从农网还贷资金收入中留用的手续费2400万元未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问题,财政部正在根据农网还贷资金特点,对征收环节手续费直接留存企业问题进行统筹研究。
2.关于批复的部门预算中个别事项不够准确和细化。对批复的56个部门年初预算少编报已确认的2011年底结余资金18.33亿元问题,财政部将继续强化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结合,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对尚未安排使用的结余资金全部统筹用于安排下一年度相关支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批复的教育部年初预算列入了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 高校发展长效机制补助经费 等两个项目预算43亿元、执行中由财政部再次批复问题,财政部2014年已将 高校发展长效机制补助经费 项目在年初预算中全部细化到高校,同时提高了部门预算中 2011计划 项目细化的比例。
3.关于批复的部门预算中个别事项不合规。对批复的农业部、林业局部门预算中安排 病虫害控制 等补助地方支出8.97亿元问题,财政部已要求农业部、林业局切实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并进一步加强此类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针对性。对批复安全监管总局等4个部门在未实行定员定额管理的下属单位预算中编列机动经费预算4493.18万元、银监会等11个部门超范围动用机动经费2.03亿元问题,财政部从2014年起严格按照《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加强了部门机动经费预算编制和使用管理,防止超范围编列和使用部门机动经费。对批复的证监会、保监会、社保基金会部门预算中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安排职工福利费、超过中央在京部门标准问题,财政部正按照预算管理和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对现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规范福利费支出,将福利费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规定改为据实列支,同时规定计提比例上限,并与相关制度做好衔接,社保基金会将参照执行。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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