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优化调整扶贫开发信贷政策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5-12-04 11:26:27

昨日,中国银监会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重要精神,研究和审定银监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会议认为,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体现了党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分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任务作出部署,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进入冲刺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为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会议指出,银监会系统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强化扶贫开发责任,有效发挥金融加速脱贫能效,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会议要求,银监会系统要认真学习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结合银行业金融监管工作,研究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引导银行业真抓实干,合力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

会议对银监会系统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一是明确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两个确保”,找准扶贫开发金融服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引导银行业加强和改进服务。在资金投入上,引导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入,保持对贫困地区、贫困户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所在省(区、市)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在贷款结构上,根据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亟待支持的实际,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使贫困地区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在网点覆盖上,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沉机构网点,在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尽快实现金融机构网点乡镇全覆盖和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达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机具、人人有服务”。在服务机制上,建立健全与脱贫攻坚战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形成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服务格局,创新有效的扶贫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二是坚持精准服务的工作原则 。通过准确对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生产和发展、移民搬迁安置等领域的金融需求,采取一项一策、一项一法、一项一品精细化的规划部署,使信贷资金支持对象准确、期限合理。进一步推进各类金融资源在农村地区的普惠配置,突出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特殊倾斜性政策安排。

三是找准定位、落实责任。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市场定位和机构优势,按地区、项目、贫困人群,合理确定自身承担的包括机构网点覆盖、扶持贫困户数量以及资金投放等服务指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四是优化调整扶贫开发信贷政策。适当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信用贷款申贷门槛,切实降低到户贴息贷款的利率水平;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医疗救助等项目贷款的期限等。推动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贷款尽职免责制度等。

五是鼓励开展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创新。鼓励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方式,建立扶贫贷款担保、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探索区域内金融机构包干服务方式等管理模式。

六是加快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覆盖步伐。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的乡镇、行政村设立机构网点实行更加宽松的准入政策,建立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加大贫困地区行政村金融电子化机具的布放力度,优先在贫困地区推动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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