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控股上海卓越 打造视觉内容虚拟运营平台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0-28 18:44:47

10月28日讯

视觉中国(000681)10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于10 月 26 日与苗青、贾丽军、吉安正鼎签订了投资协议,约定收购吉安正鼎持有的上海卓越 51%股权,转让价款为 7880 万元,分四次支付。

视觉中国披露,公司2015年制定了以“视觉”为核心的“互联网+文化创意+行业”的战略规划。公司一方面大力发展原先的核心的视觉内容业务,另一方面积极进军与文化创意结合度高的旅游、教育、娱乐、体育等行业,打造以视觉为核心的多业务板块高度协同发展的领袖型文化集团公司。

基于以上战略实施和商业变现的考虑,公司着力打造两个平台:一是PGC内容(Professionally-generated Content)的版权交易平台,实现B-B的商业变现;二是打造视觉内容虚拟运营平台,通过整合营销方式,拓展多元化的2C渠道,实现后向收费盈利模式,B-C或C-C的商业变现,其中包括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和自建平台(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等),打造无处不在的C端流量入口。

上海卓越是一家全案整合营销的公司,涵盖快消、IT、金融、旅游等多个领域,集品牌创意、数字营销、电子商务为一体,本次交易后,上海卓越将成为视觉中国依托视觉内容虚拟运营平台为客户提供“整合营销”服务的主要实施主体。

财务数据显示,上海卓越2014年度及2015年前五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31.64万元和565.33,净利润分别为137.23万元和46.58。截止目前,上海卓越已签署红领集团整合营销合同 3000 万元,已中标浙商银行电子银行推广合同约 1000 万元。此外,上海卓越已在为蒙牛、英菲尼迪、奔驰等公司提供创意策划与社会化营销服务,合同额累计约为 800 万元。

转让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310 万元、1441万元和1585万元,经营性净现金流不低于 720 万元,2016 年、2017 年两项指标每年保持不低于 10%的增长。如2015-2017 年未完成业绩承诺,股权转让价款的实际支付金额将根据上海卓越当年实际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如果上海卓越完成2015年度的业绩承诺70%及以上,视觉中国有权选择以现金或股票为支付方式,收购其剩余49%股权;如上海卓越100%完成2015年度的业绩承诺,视觉中国承诺以现金或股票为支付方式,收购上海卓越剩余49%股权。

视觉中国同时公布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3亿元,同比增长6.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18.1万元,同比增长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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