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对8宗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10-30 21:28:06

  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陈文仙、许晟)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3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证监会日前对8宗证券违法案件进行审理认定,拟罚没金额近1.47亿元,拟对8名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8宗案件中,某上市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延后确认年终奖等多种方式虚增2013年年度利润。证监会拟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和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直接参与财务舞弊的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

  某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业务中涉嫌未勤勉尽责、某资产评估公司在资产评估业务中涉嫌违反多项执业准则。证监会拟责令其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处3倍罚款,对直接负责的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10万元顶格罚款。

  某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某洁操作使用他人账户,利用投资公司闲置资金买卖股票,合计获利逾4000万元。证监会拟责令该公司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倍罚款,对周某洁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顶格罚款。

  在4起涉嫌内幕交易案中,证监会拟没收涉“利欧股份”案的颜某明、涉“博云新材”案的李某捷的违法所得,并处3倍罚款,对李某捷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对涉“东方铁塔”“黄河旋风”案的罗某阳、罗某颖兄弟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同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拟对涉“新潮实业”案的李某霞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倍罚款。

  此外,证监会已完成一批违法减持案件听证复核,决定对10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1宗案件进行补充调查。这批案件在本月9日、10日进行过集中听证,听证过程向媒体公开。

  邓舸表示,证券执法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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