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银监局推动银团贷款及“无还本续贷”增户扩面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1-03 10:22:16

11月03日讯

日前,福建省银监局向辖内金融机构下发通知称,为提升辖区银行业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水平,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更好地适应并服务经济新常态,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辖区银行业金融服务工作。

主要举措包括:大力发展银团贷款业务,扩大有效信贷投入;加快推动“无还本续贷”增户扩面,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积极推行精细化信贷管理,支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持续推动金融服务创新,支持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进一步规范银行经营收费行为,积极减轻企业负担。

具体措施包括:

1、加大组建新增银团贷款力度。优先采用银团贷款方式,增加对省内重点项目、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等信贷投放。对于单一客户或单一项目融资总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原则上通过组建银团贷款的方式提供融资;对于单一客户或单一项目提供融资总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国家指定的政策性业务等可自行决定),必须组建银团贷款;对于其他的大额、稳定、长期性融资需求应优先考虑银团贷款;对于借款人以竞争性谈判选择银行业机构进行项目融资的,鼓励采取银团贷款方式。

2、鼓励大额存量贷款置换为银团贷款。鼓励银企双边大额存量贷款在符合政策规定、借贷双方协商、合作方意愿介入等前提下,积极向多边银团贷款方式发展。其中,总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由两家(含)以上银行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存量贷款,且主债权银行认为有必要通过银团贷款来降低贷款集中度、分散化解风险的,鼓励通过银团贷款方式予以置换。

3、提高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对符合36号文条件的小微企业,加大“无还本续贷”办理力度,提高“无还本续贷笔数占到期贷款笔数的比例、无还本续贷金额占到期贷款金额比例”等两个占比,扩大“无还本续贷”覆盖面。

4、推行精细化信贷管理,支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各银行业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发展优势,创新融资担保模式,灵活运用收费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权等抵质押方式,提供“量体裁衣式”的金融服务。要积极研究PPP项目金融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项目贷款、引入社会资本、融资顾问服务等多元化金融服务。(马传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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