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处理违章 不能进行车检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时间:2015-11-04 15:0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日前开始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多条新规“直指”目前存在的争议热点,拟将车检与违章记录挂钩,不处理违章就不能车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规定:对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且机动车没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公安部表示:将车检与违章处理强制挂钩,有利于充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还可以有效督促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及时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接受相关的警示教育,有效避免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在江苏各地,只要车辆有违章没有消除的,年检就过不去。这一措施也遵循了去年5月公安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出台“新车六年一审”等新措施的规定。该规定也要求车主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才能申领检验标志。

  对于这一新规,不少开车人表示支持。南京车主陈先生说:“一些车子尤其是临近报废的机动车,身上背着很多违章,也不去处理,成了‘违章王’,如果不把车检与违章处理挂钩,车子有再多的违章,不去处理照样能通过年审,除非被交警现场逮到。这样,道路上会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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