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发现逾期未年检保时捷 警务终端帮揪出“毒驾”
来源:新文化报 发布时间:2015-11-05 00:41:00

“毒驾”司机张某 新文化记者 王跃 摄

“毒驾”司机张某 新文化记者 王跃 摄

新文化讯(记者 王跃) 4日上午9点左右,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绿园大队民警在长春市西安大路与青年路交会路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灰色保时捷越野车存在逾期未年检的情况。民警进一步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有“毒驾”嫌疑,民警随后将其带回绿园大队调查。经查,该驾驶员张某承认四天前曾吸食过冰毒,确属“毒驾”行为。

“当时我在路口例行检查,这辆越野车是从青年路方向由北向南开过来的,正在等红灯。”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绿园大队三中队民警严祥浩向新文化记者介绍,事发时他正在路口执勤,他利用执法警务终端查询到,这辆保时捷越野车存在逾期未年检的情况。“警务终端显示这台车年检期限到2012年,所以我就上前询问。”严祥浩介绍,驾驶员拿出驾驶证后,他再次利用警务终端进行查询,这次他却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

“警务终端上‘全国吸毒贩毒人员信息’这一栏的最右侧,显示起了黄色的灯,而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绿色的。”严警官称,除了警务终端上的示警外,越野车内的一股奇怪香味也引起了他的注意。而在查处过程中,驾驶员张某的神情一直很紧张。

严警官过去曾多次查处过“毒驾”驾驶员,所以他当时基本断定,这名驾驶员疑似“毒驾”。为了进一步验证,严警官将张某带回绿园大队作进一步调查,结果他尿检呈阳性,符合“毒驾”违法行为的条件。事实面前,张某承认了吸毒驾车的违法事实。

4日上午10点30分,新文化记者在绿园大队的讯问室内见到了张某,他承认了吸毒事实。

张某今年46岁,10月31日晚,曾独自在家中吸食了冰毒。“我是今天早上九点左右从南广场的家中出来的,当时车上就是我自己,我从南广场出发,走芙蓉桥,经过青荫路到青年路,刚准备过路口时,就被警察发现了……”张某表示,他所驾车辆是朋友的,事发当天他并没有吸毒。“我以为前几天吸毒,现在查不出来了……”面对民警,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并表示以后都不会再碰毒品了。

严警官表示,下一步会将张某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新文化记者了解到,“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严警官介绍,“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公安部日前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又称“123号令”),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做出了“零容忍”的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注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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