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师佟丽华:帮农民工讨174元用了3年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5-11-05 10:32:00

佟丽华,1971年生。知名公益律师。大学毕业后从业做律师以来,他一直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创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法律援助领域的贡献,让他先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时代巨变的洪流中,坚守初心,犹如傲骨凌霜。唯有守护最初梦想的毅力和勇气,才是推动国家进步的力量。

2003年11月11日,我们从永安路106号出发,记录这个国家一点一滴的变化。12年后,我们选择了30人——他们无论身处喧嚣躁动,抑或遭遇时代逆流,均以不变的信念应对万变的困局。

在岁月的年轮中,他们有快意、有消沉,有对酒当歌、有失意彷徨。在一次次的磨砺中,不忘初心,举步向前。

在这里,时间是对信念的敬意。

本期人物:佟丽华

佟丽华,1971年生。知名公益律师。大学毕业后从业做律师以来,他一直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创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法律援助领域的贡献,让他先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西装、皮鞋,领带笔直,坐在律所读书室舒软沙发椅中的佟丽华,略显疲惫。花白的头发,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显老一些。

他打趣儿地介绍自己,"我就是个农民。" 他也如是解释对农民工的天然亲近,自己更能体会弱势群体的苦痛,援助也就顺其自然。

对于农民工、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关注,也源自年少时的佟丽华,那时他喜欢武侠小说,尤其喜欢乔峰。

  "那时我就想做一名扶危济困、匡扶正义的大侠。"佟丽华说,现实中,他也并没有把所从事的公益法律服务归结为情怀或理想,他开玩笑说,这更像是实现他的"大侠梦",而刀剑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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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大侠梦"

佟丽华出生在河北青龙县一个小村庄。包产到户前,一家人吃不饱饭。考大学时,家里穷,摆不起宴席,放了两天电影表示祝贺。

大学前,他从未走出过县城。青龙县隶属秦皇岛,大学同学问他老家的海鲜好不好吃,他不知道怎么回答,"见都没见过啊。"

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时,他怀揣着的,仍是知识改变命运的朴素格言。

1991年9月,佟丽华只身一人来到北京,他带着一个尼龙袋子,里面是他的几件衣服和被褥。

佟丽华至今记得,坐在接新生的大巴车上,夜幕降临,路两边灯光亮起,"感觉路途漫长。"当晚的情景与感慨,让他想起了这些年来在推动儿童权益法等方面的境遇,"道路同样漫长"。

1995年毕业工作,他来到致诚律师事务所。律所在司法局院子临界的一排房子办公。来了新人后,律所把院子里一个彩钢板仓库腾了出来,他和几个新人在正值盛夏,屋顶薄薄一层,热的像蒸笼一样。"看不到希望。"

17天后,他出去租房独立办公,骑着一辆28车圈的旧自行车,到街上去推销自己。

在办理的案子中,他经常遇到这样一个情况,当事人不懂法,最后把问题搞得越来越糟。他看着心里着急,1998年,佟丽华在政法大学开通了"佟律师法律热线"。

1999年,创办北京青少年法律与研究中心,2005年,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更多的人热议、围观青少年保护、农民工维权事件时,佟丽华选择行动起来。

他说,这可能与他出身农村有关,更能体会弱势群体的不易。他小时候就很喜欢武侠小说,"那时我就想做一名扶危济困、匡扶正义的大侠。"

1998年底,担任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后,佟丽华把律所的方向转变为职业化的公益法律服务。他并没有把从事的公益法律服务归结为理想或情怀,他开玩笑地说,这更像是实现他的"大侠"梦。

  时福茂在2004年加入致诚律师事务所。他和佟丽华的初次见面是在一次青少年保护会议上,"他不说空话,有了想法就去执行,是个不折不扣的行动派。"

公益律师佟丽华:帮农民工讨174元用了3年

一个人的力量有限

佟丽华对公益法律服务的关注和努力,引起了一些政府部门的兴趣。

1999年初,丰台团委和司法局领导找到佟丽华,成立了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这是全国第一家由律师创办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

为改变以往只提供咨询的热线服务方式,以在更多领域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和维权。他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联合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共同成立了我国第一家专门以全国范围内未成年人为援助对象的民间法律援助机构--"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中心开通了两部热线咨询电话,由专职律师进行解答,有时约请未成年人或其父母来办公室详细解答。

一对被遗弃在旅馆的姐妹,至今让佟丽华印象深刻,也更让他体会到帮助未成年人的重要性。

1999年底,一家旅馆工作人员拨通了热线电话,说说一对广西壮族姐妹,已在他们那儿生活了2个多月了,孩子的亲人却始终没有露面,希望得到他们的法律援助。

撂下电话,佟丽华和同事立即赶往旅馆。在一个地下室里,他们看到了两个小女孩,一个11岁,一个7岁。

"7岁女孩的无助表情让我至今难忘。"佟丽华说,他们了解情况后得知,姐妹的母亲已去世,父亲却以带她们出国为借口,把她们带到北京,后来又说回家取钱,便再无音讯。

佟丽华买了火车票,让律所一名女律师护送两个女孩回家,可孩子父亲却始终没有出现。佟丽华认为,孩子的父亲已构成了遗弃罪,于是决定为姐妹俩提供法律援助。

案件引发媒体广泛关注,一位广西律师看到媒体报道后,给佟丽华打来电话,愿意帮两个孩子打官司。最终,两地律师努力帮助孩子们在南宁找到了姑姑,抚养问题得到了解决。

这让佟丽华认识到,靠一个人的力量,局限在北京地区,是不能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需要更多不同省份的职业律师参与进来。于是,他向全国律师界发起号召,得到100多名律师响应,表示愿意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参与工作。

  截至目前,援助中心拥有近30名专职律师,共办理了350多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在全国律协和各省律协的推动下,组建了有八千多名律师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网络。

公益律师佟丽华:帮农民工讨174元用了3年

追求法律自身的理念

除了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自称是农民的佟丽华,也一直在关注有关农民工群体权益的案件。

致诚律师事务所临街的一间办公室里,两面墙上挂满了大红锦旗,将近半数已泛白褪色。这些大多是农民工兄弟送来的,他们都曾受到律所的帮助。

来自河北的郭增光,就是其中之一。当初他找到佟丽华时,甚至已经跟10多个工友决定"砍死欠薪的包工头"。

2001年,郭增光和同村67个村民在北京一工地被欠33735元工资。他们找老板40多次,没要回一分钱,反倒还挨了一次打。

60多个人3万多元,每人不到500元,但是佟丽华理解这种绝望,农民工文化程度低,对法律一知半解,维权时往往四处碰壁,"对于在城里打工的农村人,每一分钱都是血汗,尊严。"

"你们的事我管定了。" 佟丽华带着郭增光一起吃午饭,笃定地告诉郭增光,打官司不收一分钱,唯一的条件是不能采取过激行为。

给农民要工钱从来不是一件容易事。官司足足打了三年。

当郭增光去法院拿钱时,包工头讥讽地说:"忙活了5年,不也就是拿到3万块钱嘛!"

"这不仅是对农民工的奚落,更是对法律和制度的嘲弄。"佟丽华说。

讨回正义的代价不仅这些。

佟丽华算过一笔帐,有这样几个数字:在68名农民工中,郭增光讨回的最多,639元,最少讨回174元。然而包括交通、住宿等维权费用,却远高于拿回来的3万多。

可是,避免了一次血案的发生,这让佟丽华终于松了一口气。

为了引起社会对农民工维权成本的关注,2005年,佟丽华带领几名律师走访十多个城市的农民工,发布了《农民工维权成本报告》。调查的结论惊人,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支付至少920元的花费,耗时至少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元-1050元。

他看到,公益诉讼的路径并不畅通,大量群体性问题被司法推给了党委和政府,专职的公益律师数量非常有限。

佟丽华决定,让律所的律师成为为农民工免费代理讨薪诉讼的专职律师。

朋友都劝他慎重入行:那么多帮得过来吗?是不是走偏了?

  佟丽华不这么想,"作为法律工作者,律师应当追求法律自身的理念:公平和正义。"

公益律师佟丽华:帮农民工讨174元用了3年

"看不破,放不下"

10年来,佟丽华创办的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让超过20万人的农民工从免费咨询中直接获益,而中心直接代理办结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已超万件。

致诚律师事务所通往二层的楼道墙上,贴着四个红色宋体大字:"为了正义"。

这四个字,诠释着佟丽华的情怀,是他为青少年和农名工维权的动力。哪怕在当初不得不卖掉房子还债时,也没有动摇他开展法律援助的初心。

佟丽华也有苦闷的时候。作为党代表和北京市人大代表,他不放弃任何一个会议场合,来为青少年和农名工呼吁。

苦口婆心劝说农民工要相信法律、依法解决。他们中的一些人离开了,再没有了音信。佟丽华总是惦记着,"他们的问题解决了吗?"有时思考农民工和儿童权益保护问题,彻夜失眠。

他呼吁成立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有10多年了,但是依然没有下文。他愿意等下去。"澳大利亚呼吁成立一个儿童保护督查员,20年才通过。"他说。

"想找个地方让自己静一静"的佟丽华,来到河北昌黎水岩寺,看见院墙上"看得破、放得下"几个大字,他想了想,觉得自己做不到,因为脑海中依旧是世间正义与不公平事,想象着实现正义路径的艰难。

"没法看破,更放不下。"他说,公益律师的路向来难走,他希望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做公益不能做孤胆英雄,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众人拾柴才能火焰高。"

新京报记者 范春旭 编辑 甘浩

主题摄影 新京报记者 郭延冰

佟丽华与新京报12年

佟丽华与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的交集颇多,多次接受专访。

2011年2月19日,新京报刊发《要不要“全面禁止儿童乞讨”?》,佟丽华在这篇文章中指出,有些儿童确实因生存困境在乞讨,如果立法禁止儿童乞讨,儿童乞讨便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儿童是受害人,是无辜的,需要的是保护而不是处罚。”

十八大会议期间,他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深化依法治国的“万言书”,并通过新京报阐述了自己提交“万言书”的种种幕后故事。

同题问答

新京报:你的理想是什么,目前实现了吗?

佟丽华:我曾出版过一本书,《为了正义》,我的律所也挂着这四个大字。为了正义,在最大限度范围内实现正义,就是我的理想。

通俗简单地讲,老实人不挨欺负,为非作歹伤害他人的人,受到惩罚。这不是短期之内能实现的,这永远是一个过程。过去的十几年时间,我们已经很大范围内实现了一些正义,但是仍需要做更多的努力。

新京报:让你坚持下去的动力是什么?

佟丽华:我认为,能够帮助别人,也让自己快乐,就是一种良好的人生状态。没有人要求我,但是我喜欢这种状态。

新京报:在事业上你最珍惜的是什么?

佟丽华:这么多年,推动和青少年、农民工相关的事情,一些政府部门,还有我的同事,以及朋友,他们在情感上的共鸣和理解,让我最珍惜,让我得到很多支持。

新京报:你的座右铭或者你最喜欢的一句话是什么?

佟丽华:在我《为了正义》这本书上,我写下过这么一句话:我是一个务实的理想主义者,不会去观望,也不会停下来彷徨,一切都是可能实现的,只要我们一直努力去做。这是我一直激励自己的话。

新京报:目前遇到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佟丽华:我从事的公益法律事业,面临最大的问题是人才。推动公益法律事业发展的时候,能够找到志同道合,并且有能力、能够一路坚持下来的人,很难。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一个能能够吸引和激励更多人来参与到公益法律事业的环境。还有政策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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