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汇总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1-06 17:31:45

11月06日讯

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制度 重启新股发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制度,重启新股发行。

证监会明确新股发行安排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取消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涉及交易所系统改造工作,证监会将结合交易所和中登公司进行系统技术改造,由于相关规则修订和系统需要准备时间,证监会先按现行制度恢复前期暂缓的28家中已经缴款的10家公司,在刊登招股说明书前,需要履行会后事项,需要两周准备时间,剩余18家公司将在年底前分批发行,证监会将合理安排审核进度。

证监会:五方面改善新股发行措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制度,重点围绕巨额资金打新、监管发行条件、加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事项,提出了改善新股发行的措施。

一是针对申购新股对货币市场的影响,针对投资者卖老股打新股,取消新股申购提前缴款,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缴款,同时强调新股申购应为投资者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行为,证券公司不得替投资者全权委托;二是调整发行监管方式,将一部分审慎监管要求的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三是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定价,以降低中小企业发行成本;四是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摊薄回报机制;五是强化中介机构监管,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抽查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披质量,明确审计机构为勤勉尽责标准。

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是向注册制迈出的坚实一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月6日表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安排,本次新股发行制度完善继续坚持市场化、法制化方向,取消新股申购预交款,加强中介机构监管等,本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朝着新股发信注册制改革迈出了坚实一步。

证监会详解新股改革取消申购预缴款制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的考虑为,坚持网上市值申购的同时,取消预缴款,可大幅减少投资者在打新时需要动用的资金数量。同时,询价、定价、配售等环节基本保持不变。

邓舸表示,本次新股发行改革后,新股发行的步骤包括第一,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或者直接定价;第二,网上投资者市值申购、网下投资者通过网下平台申购,同时二者无需交款;第三,网上投资者通过摇号中签、网下投资者按比例配售;第四,投资者按获配数量缴纳资金。

证监会:2000万股以下可直接定价网上发行

证监会新闻相关负责人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答记者问时表示:本次新股发行制度完善对承销制度作出有针对性安排,针对巨额资金打新问题,对新股发行流程进行调整,在网上按市值申购、网下有门槛的,在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二是缩短发行周期,规定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以下,无新老股转让的,可以以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证监会:对中信建投等3家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个月

证监会日前对7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作出行政监管措施,7家机构包括3家券商,1家基金公司,3家基金公司子公司。其中,对银河证券、申万宏源、中信建投采取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的监管措施;对深圳融通采取责令改正、暂停办理特定资产管理计划6个月的监管措施,对富安达基金、银河资本资产管理、北京千石创富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特定资管计划3个月的监管措施。

证监会:场外配资清理工作基本完成,清理5754个场外配资账户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月6日表示:证监会之前发布了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介入通知,和清理整顿场外配资的意见,明确了对违法从事场外配资活动将严格查处。证监会以加强证券公司外部信息接入为切入点,截至目前,清理场外配资已基本完成,清了了5754个场外配置,52%以销户方式清理,其他均采用合法合规方式承接。

邓舸指出,当前场外配置活动出现了变换新花样的情形,如一人多户,利用私募基金渠道等方式,隐蔽性强。

邓舸强调,有关各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证券活动,证件公司要履行审核把关责任,发现场外配置活动的应警告相关个人,对继续从事场外配资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将继续严厉查处,希望投资者提高警惕和认识。

证监会:三项并购重组审批改为并联审批

针对并购重组并联审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发改委对外投资、商务部反垄断、商务部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审批,不在作为并购重组前置条件,改为并联审批。

证监会对6宗新三板涉嫌违法案件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首次对6宗涉新三板违法违规案进行行政处罚,当前已进入事先告知程序,其中包括了一宗大股东违法减持案,2宗信息披露违法案,2宗操纵股票案。

邓舸表示,新三板市场是我国多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必须实施有效监管,要对新三板市场的信息披露、内部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要给予行政处罚,与主板统一的执法标准,对各类违法行为严惩以形成震慑。

证监会:对8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累计罚没款约3395.86万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月6日表示:证监会近日集中对8总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包括3宗违法减持,2宗短线交易案,2宗操纵市场案,1宗编造虚假信息案。

邓舸称,3宗违法减持案件,当事人漠视法律,违反了资本市场法规,处以6万元至636万元的罚款,并公开道歉。2宗短线交易案对当事人处以警告,除以罚款。2宗市场操纵案,通过违法手段营造虚假交易信息,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倍罚款。

邓舸称,8宗案件共对4家法人,9名自然人进行处罚了,累计罚没款约3395.86万元。

证监会:自本月9日起实施并购重组审核优化案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为优化并购重组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提升并购重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证监会实施并购重组审核全流程优化工作方案。

具体安排如下:一是改进审核模式,由法律、财务审核人员随机搭配的双刃审核模式调整为3人固定分组模式,分法律、财务、行业三个方面审核,同时,根据各行业上市公司家数、交易活跃度,参考前两年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行业分布,兼顾交易所行业监管分组安排,将全部行业分组,与审核小组对应。

二是调整审核中心。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除了合规性以外,审核重点关注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充分性、一致性和易懂性。

三是优化内部流程,分交易类型审核,非关联交易申请预审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经预审无重大问题的,可以不发反馈意见直接提交重组为审议。借壳上市和关联交易申请,预审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改进审核专题会机制,增加会议次数,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从目前的每周固定召开审核专题会调整为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不固定时间。实施批量上会,借壳上市以外的重组申请,重组委会议批量集中审议,每组安排4-6家,重组委会议可酌情决定是否要求当事人及中介机构代表到会陈述意见和接受重组委委员问询。

四是加强中介机构监管。针对小错不断的中介机构,累积多次的可以降级评定,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在重组报告书中增加专项披露,中介机构应当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责任。

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内幕交易查处力度,遏制利用并购重组信息炒作、套利行为。日常监管集中关注并购重组信息披露,对信息披露不真实、忽悠式重组、不履行重组承诺、财务欺诈、侵害投资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是严格审核纪律。要求审核全过程全程留痕,每个环节均有相关人员签字备查。严格会见制度,规范审核人员与申请人或中介机构的会见程序,严禁审核人员与申请人或中介机构私下接触。

另外,11月9日后受理的并购重组申请将按照新流程审核。

证监会: 今年核准重组申请单数已达264单

2015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持续活跃。截至目前,证监会核准的重组申请单数为264单,约为2014年全年核准数量的1.41倍。重组委共召开96次审核会议,审核了290单重组方案。

截至9月底,已经证监会核准的重组类申请交易金额6010.78亿元,配套融资金额933.85亿元,交易总金额6944.62亿元,约为2014年全年核准交易金额的1.69倍。截至9月底,全市场并购重组1910单,交易金额14606.74亿元,经证监会审批的并购重组单数以及金额分别占11.36%、47.54%。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不断总结经验,顺应监管转型要求,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提升并购重组审核效率。

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发布证监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自12月4日起实行,以保障证监会和派出机构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听证规则共27条,主要内容包括规则适用范围;听证处罚范围,一是新增5类要求可以听证的行政处罚,如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暂停期货从业资格等,二是调整经济制裁类听证,三是新增听证范围例外条款;行政相对人权利,一是以独立条文列举行政相对人权利,新增行政相对人可申请查阅证据的权利,二是新增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保障行政相对人行使权力;新增部分规则制度。

证监会开展资本市场诚信工作建设培训班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月6日表示:证监会近日举办了资本市场诚信工作建设培训班。

邓舸称,证监各部门诚信建设工作有关人员,相关媒体人士,市场机构代表共16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主要学习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基本原理,兄弟部委开展诚信建设工作做法,以及学员间工作介绍和研讨交流。

邓舸指出,这是证监会首次举办诚信工作培训班,体现了对资本市场诚信工作建设的重视,证监副主席姜洋出席培训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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