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前南京工商约谈企业:乱用“最佳”罚20万起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15-11-06 21:07:52

在“双11”购物节来临前夕,南京市工商局对市内的多家知名平台电商、大型实体企业和行业协会组织了“双11”行政指导、行政约谈会,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11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苏宁易购、途牛旅游网、拍拍网等10家知名电商平台,德基广场、新百商城、金鹰购物中心等20家大型线下企业,以及南京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南京市百货行业协会等多家行业协会代表均参与了约谈会。

“切勿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活动。”南京市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仲余年警示各大商家说,比如,在对商品进行促销时,不仅要标明活动开始时间,同时要标明结束时间,不得误导消费者。

今年9月1日起,新《广告法》全面实施。按照新法规,广告宣传语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也不得出现“第一、最大、最好、首家、独家、全国领先”等词汇。

就此,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王坚勇提醒商家说,新《广告法》中对于极限用语的处罚幅度,已由原来的“退一赔三”直接提高为“罚款20万元起”。“比如,有些商家会不经意间在宣传语中写道‘首选某某商场’,那么罚款也是20万起,所以一定要注意。”

在昨天的约谈会上,南京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乔晓明还通报了该市消保维权工作情况。据了解,2015年的前十个月,南京市12315共接收各类信息18万多件。其中,服务类投诉占比58.97%,已经超过商品类投诉。

当天,南京市工商局还综合近期网购投诉情况,向社会发布了“双11”网络购物消费警示。

附:南京工商发布“双11”网络购物消费警示

(一)看清网站促销规则。面对花样繁多、触目惊心的促销信息,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促销规则及返券使用规则,避免踏入循环消费陷阱。

  (二)量力而行,理性消费。事前根据自身需要,量力而行,罗列好购物清单,提前看好商品价格,避免商家“先涨价再打折”。

(三)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的购物网站。

正规网站一般在主页面下方都有工信部的ICP认证标志和工商部门的“红盾”标识,不要轻信非正规网站的“低价”、“折扣”等宣传。

(四)看清商品描述评价,做到心中有数。交易之前,要认真阅读交易规则和商品说明,仔细查看交易记录和卖家评价,并向卖家了解商品的售后服务如何。

(五)细心核对信息,避免错发漏发。付款前,须再细心核对一遍所购商品的规格、数量、颜色、邮编、送达地址等,避免因自身输入错误导致经济损失和消费纠纷。

(六)选择正规交易途径,确保支付安全。尽量选择正规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进行结算或者选择货到付款,避免直接汇钱给对方。另外,使用银行卡付款时,须确保卡内金额数量适当,防止银行卡被盗刷。

(七)提前留存交易证据,做好维权准备。包括交易商品编号、商品图片、

商品促销信息截图、交易时间,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一旦有需要可依法进行维权。

  (八)选择正规快递公司,收货时先验货再签收。提前与商家客服沟通,选择正规快递公司。收到商品后,务必要先确定货物是否完整、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再进行签收。

(九)合理运用反悔权。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网购商品可自收到货物起享七天无理由退货,若消费者收到货物后不满意,应及时与商家沟通,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权,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产生纠纷,在与卖家、交易平台协商不统一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拨打网店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工商机关将及时受理,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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