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骂死”人被判寻衅滋事罪获刑1年
来源: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15-11-10 08:26:00

南充西充县,发生了一起“骂死”人的事件:因为怀疑邻居毒死了自己的鸭子,于是对其谩骂……不料,被骂的邻居患有高血压,不幸倒地经抢救无效身亡。西充法院认定,骂人的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为何骂人也是犯罪?检察官解释,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因邻里纠纷,实施辱骂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这起案件中的骂人者,在当地村干部制止后还是继续谩骂,已构成犯罪。

案发

邻里骂战升级 被骂邻居死亡

2014年6月18日,西充县51岁的村民周华(化名)赶集回家途中,发现自家的鸭子死在邻居张英(化名)的田里,遂怀疑是张英毒死了自己家的鸭子。之后,心存疑虑的周华找到张英,并对其进行谩骂。尽管张英解释,自己并未下毒,“鸭子死在我的田里就怀疑是我下毒,太无道理了。”

不过,周华并未就此罢休,继续对张英进行辱骂。当日下午,当地村干部闻讯赶到现场,对二人进行调解,并及时中断周华的冲动行为。但第二日上午,周华继续对张英进行谩骂;下午,她更是跑到张英家中进行辱骂、羞辱。村干部再次对周华进行批评、制止,但周华不听劝解,辱骂行为直至当日傍晚。

昨日,张英的老公王先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张英3年前查出患有高血压。据公安机关调查,骂战几度升级,张英心里很不是滋味,之后,52岁的张英倒地,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英系高血压诱发脑内出血而亡。另据对周华家死亡鸭子的检测,未检出毒药成分。

争论

争论一:罪与非罪?

对于张英的死亡,周华坚持认为,系自身疾病致死,拒绝赔偿。周华还觉得,自己并不构成犯罪。之后,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后,对周华的行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并移送西充县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争论二:是否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昨日,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杨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周华称并不知道张英有高血压,更不知道吵架会致人死亡。周华明知张英患有高血压的证据不足,案发时周华不能够预见辱骂行为可能导致其死亡,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是,检察官提出,周华因邻里纠纷随意辱骂他人,引发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涉嫌寻衅滋事罪,建议侦查机关按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补充侦查。经公安部门补充侦查,证实周华家的鸭子并非被毒死,同时证实村委对周华进行两次批评制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因邻里纠纷,实施辱骂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检察院据此认为,此案应该以寻衅滋事罪来处理。

判决

邻居因“寻衅滋事罪”获刑1年

昨日,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杨女士告诉记者,据她走访了解,被告人周华的家庭条件并不好,养育有两个儿子,还要照顾孙子。“当天开庭的时候,她还抱着1岁多的孙子出庭。”杨女士说,周华也为此事向死者家属进行认错。据悉,这起案件开庭后,周华一方对死者家属做出上万元的赔偿。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目前该案一审宣判,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认定周华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周华在审理期间进行了积极赔偿,法院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杨艳琳 黄子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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