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企业应主动担责 依法补偿投资者损失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1-11 08:25:16

对于已经或者未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近日发出倡议,相关企业及责任人在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后,应积极勇敢承担责任,依法补偿投资者因企业违法失信造成的损失。

投保基金公司相关人士指出,建设一个高度诚信的资本市场,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资本市场由于天然具有逐利性、专业性、信息不对称性等特点,要求参与市场交易的各方必须有较高的诚信水平,如果缺少信任、缺乏信赖、缺失信用,必然会破坏市场运行的基础、动摇市场的信心,投资者就不愿意将自己的资金交给企业来使用或者交给机构来管理,市场也就失去了根基。

该人士提到,一家企业想要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上市或者在资本市场从事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活动,无论是在发行前的准备阶段,还是进入资本市场以后的经营阶段,首先就要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以依法经营、诚信披露为指导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从事合法的经营行为,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如果企业不以诚信为本,失信于市场,失信于投资者,即便能够获得暂时的利益,日后也一定会付出失信的代价,甚至遭到资本市场广大投资者的抛弃。

近年来资本市场出现的典型不诚信行为,其后果都十分严重,相关企业及其负责人都付出了惨重代价。例如,云南绿大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实际控制人何学葵等人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等罪名被起诉。再如,*ST博元因涉嫌伪造财务数据、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经证监会立案调查后,最终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因此被暂停上市。

上述人士指出,作为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诚信经营是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是上市公司对资本市场和广大投资者的重要承诺。但是,假如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已经出现了违法失信行为,则不应为了掩盖错误实施更多的背信行为,而是应当积极主动面对问题,主动承担责任,积极改正错误,尽力取得市场和投资者的谅解,才能回归正途,保障未来继续发展。

例如,万福生科上市财务信息及年报造假被揭露,平安证券作为万福生科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出资3亿元设立万福生科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用以先行赔付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并委托投保基金作为专项补偿基金管理人,负责专项补偿基金日常运作并向投资者发放补偿金,由此开创了相关机构主动承担赔偿责任、通过和解方式解决资本市场纠纷的先例,是我国证券市场上解决类似纠纷的一项大胆尝试。

投保基金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投保基金将以保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为宗旨,为相关责任主体出资设立类似的专项补偿基金对投资者进行偿付提供支持与帮助,做好基金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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