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融资保证金调整针对增量融资交易 存量不受影响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1-13 16:53:39

11月13日讯

针对沪深交易所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3日表示,近期股票市场回暖,融资交易额快速上升,11月10日融资余额为1.14万亿元,较9月30日增长了26%,10月日均融资交易额1020亿元,较9月份增长76%,11月日均融资交易额为1374亿元,较10月增长35%。

为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调整了融资保证金比例。此次沪深修订的主要内容为,调整融资的保证金比例从不得低于50%至不得低于100%,杠杆比例由不超过2倍到不超过1倍,融券保证金比例没有变化,各证券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下,根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来调整杠杆,但不得低于100%。

张晓军表示,本次调整只是针对新增的融资交易,规则实施前仍按照现行规则交易,修改前的现存的融资合约不需要立即改变,合约期限不受影响,也不用追加保证金,合约到期可根据合约约定进行展期,同时,给予各个证券公司一周时间进行技术系统的准备工作。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两融新规将影响新增交易的杠杆率,以便规范杠杆率降低融资交易的风险,让市场波动合理化,目的不在于控制融资规模,客户仍然可以增加融资交易,新规只是规范了新增融资交易的杠杆率,以防杠杆率过高对市场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和对投资者的损失。

据了解,根据成熟市场经验,调整保证金杠杆率比例也是监管层规范风险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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