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洛阳玻璃等五公司并购重组获通过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1-13 19:59:38

11月13日讯

证监会11月13日发布,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9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金轮股份、宁波韵升、千足珍珠、洛阳玻璃、合锻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获通过。其中,前三家公司获无条件通过,洛阳玻璃、合锻股份两家公司获有条件通过。

洛阳玻璃获有条件通过,其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置出资产应收债权的后续安排。请申请人补充披露置入资产存货价格波动对本次交易作价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具体有效措施。

合锻股份也获得有条件通过,其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中科光电2012年至今历次股权转让背景及原因、是否评估及定价依据。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以下为公告原文:

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9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97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一)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1.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置出资产应收债权的后续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申请人补充披露置入资产存货价格波动对本次交易作价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具体有效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二)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1.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中科光电2012年至今历次股权转让背景及原因、是否评估及定价依据。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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