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新规显威力 众和股份大股东预告减持上限约1亿元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1-08 22:35:00

01月08日讯

首份大股东减持预告披露,众和股份(002070)大股东未来3个月将减持不超过约635万股,以最近收盘价计算市值约1.23亿元。与两周前公司股份通过司法拍卖近3000万股相比,此次减持规模已经戴上了“紧箍咒”。

1月8日晚间,众和股份公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金和、许建成所持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预计强制执行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众和股份成为减持新规出台后,第一家披露大股东减持预告的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该份减持披露实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被动减持”公告。由于公司大股东涉及多起债务纠纷,其所持公司股份未来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目前,许建成、许金和分别持有9136.99万股和824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14.38%、12.97%,合计持有公司27.35%股权。如果本次强制执行实施,许金和、许建成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1月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其中,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此前2015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的18号文并未提及司法拍卖方式减持股份。18号文规定,从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追溯公告,众和股份于2016年1月4日、5日连续发布两份股东权益变动公告,许金和于于2015年12月23日至31日共减持了2858万股。该部分股份系被司法强制卖出,部分原因是许金和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平安信托融资到期。此次强制减持后,许金和持股比例降至12.97%,众和股份第一大股东随之易主为许金和之子许建成。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显示,自2014年01月26日至今,许金和作为被执行人上榜超过50次。此外,根据2015年半年报,众和股份账面有2299.73万元受限货币资金,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97.5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20.06万元、账户冻结资金108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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