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磊股份宣布易主 柚子资产成第一大股东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1-20 08:46:26

宏磊股份(002647)宣告易主,戚建萍家族协议转让手中所持宏磊股份逾55%的股份,受让方包括柚子资产、健汇投资、焱热实业和自然人景华。宏磊股份1月19日晚间公告,交易完成后,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持股25.9%,成为宏磊股份第一大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原控股股东套现32.5亿

本次权益变动前,宏磊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戚建萍、戚建华、戚建生、金磊、金敏燕共同持有公司12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3%。本次权益变动后,柚子资产将持有公司56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成为第一大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健汇投资持有公司40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6%;焱热实业将持有公司11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自然人景华将持有公司11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戚建华、金磊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戚建萍将继续持有宏磊股份31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戚建生将继续持有宏磊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实际上,宏磊股份是一家家族式企业,在2011年发行上市时,其前十大股东中,前五位均为戚建萍家族成员。2016年1月19日公布的简式权益报告书显示,戚建萍作为宏磊股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其一致行动人均为亲属。戚建萍分别是戚建生、戚建华的姐姐;金磊、金敏燕的母亲。按照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均为27元/股计算,戚建萍家族出售股份将可套现32.5亿元。

因为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宏磊股份从2015年11月17日至今一直停牌。停牌前收盘价为23.84元/股,相比之下,27元/股的协议转让价已溢价13.3%。

主营业务可能重大调整

柚子资产成立于2015年5月,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资产管理,注册资本10亿元,由自然人郝江波100%持股。

据宏磊股份详式权益报告书披露,郝江波,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毕业。1996年8月-1999年8月,任山西博奥医院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2年8月-2015年5月,在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工作;2015年5月至今,任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柚子资产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柚子资产将持有宏磊股份25.9%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未来不排除将借助上市公司平台,整合优质资产,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未来12个月,不排除将在合适的时机继续受让上市公司的股份。此外,柚子资产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柚子资产本次收购股份动用资金共计15.4亿元。对于资金来源,天津柚子表示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资金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成立时间尚不足一年的柚子资产,截至2015年11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10.2亿元,资产负债率41.48%;2015年前11个月净利润为-50.9万元。

除柚子资产外,健汇投资、焱热实业和自然人景华在权益报告书中均表示,看好宏磊股份未来的发展,寻求投资的财务增值。

去年以来,宏磊股份多次受到监管层的关注,是名副其实的问题户。其中,涉嫌虚假重组将宏磊股份推到风口浪尖。事件源于2015年1月,宏磊股份披露重组预案,宣布东珠景观将作价20多亿元借壳,并在此后多次发布进展公告。但到了5月25日,公司却宣布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

突然终止重组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宏磊股份于同年6月份初因核查重大事项开始停牌。经浙江证监局查实,宏磊股份涉嫌虚假重组,并未有推进重组的实质性动作。为此,宏磊股份及相关高管遭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另外,2014年11月,宏磊股份因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证监会最终给予宏磊股份30万元罚款,对11位责任人给予警告以及共计37万元的罚款。

就在2016年1月19日披露的权益报告书中,戚建萍持有的宏磊股份共计8042万股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康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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