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岳母让女婿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否则不让结婚
来源:东快网 发布时间:2016-01-20 10:47:48

泉州晚报社APP-泉州通客户端1月19日讯 (记者罗剑生 吴志明) 今日上午,安溪一位年轻人来到安溪县公安局要求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理由是:准岳母要求的,无犯罪记录才同意女儿嫁给他!因不符合规定,公安局最终未能开证明给年轻人。该准岳母的行为引发众网友热议并吐槽。

今日,安溪小法医微博一则消息引发关注:早上,有一位年轻人来@安溪公安 要求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理由是:准岳母要求的,无犯罪记录才同意女儿嫁给他!……您怎么看?

结婚还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这则消息一出,顿时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泉州民生百态:“遇到这种岳母也是醉了……”@ssqzy:“他的准岳父肯定有案底。”@飘_雨传奇:“那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他岳母给开个她妈是她妈的证明?”@一个人的江湖:“结婚开犯罪证明,简直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不过,对这位准岳母表示支持的网友也大有人在:@游西南:“人生大事,不慎重不行。”@敏敏敏雪啦:“这是一个母亲出于保护女儿的方法。”@江南美女:“我要有女儿,也会要求开!还会查看有多少次开房记录。”@好人王公安:好奇妙的理由,这位丈母娘很有法制思维 。

安溪小法医博主孙建基告诉记者,2015年8月22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情况。其中明确规定,一律不对个人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得知警方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年轻人很快离去,对他的其他情况无法进一步了解。

孙建基说,出国签证、留学、移民、工作等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可凭由公证处出具委托查询函到民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就可以办理。

(泉州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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