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泽电力控股股东违规占款5378万 被深交所监管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2-26 17:22:44

02月26日讯

漳泽电力(000767)与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达5377.67万元。2月26日,深交所分别向漳泽电力和大同煤矿发出监管函,披露双方资金往来乱象。除资金违规占用外,监管函还指出,漳泽电力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披露不完整、不准确。

深交所监管函披露的违规事实包括,重组完成后,同煤集团部分下属企业应付漳泽电力部分子公司债务未及时清理,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漳泽电力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对同煤集团巴公发电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117.48万元。该款项系巴公发电尚未归还欠款,长期挂账,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另外,漳泽电力部分子公司代公司部分下属企业垫付费用,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漳泽电力控股子公司塔山发电存在对塔山二期其他应收款2278.59万元,该款项系塔山发电代塔山二期支付的前期筹建费用,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漳泽电力控股子公司大唐热电存在对同煤集团同达热电其他应收款214.51万元。该款项系大唐热电代同达热电支付的前期筹建费用(含员工工资等),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漳泽电力子公司同兴发电存在对同煤集团娘子关发电其他应收款2767.09万元。该款项系同兴发电公司代娘子关发电支付留守人员的日常开支经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占用。

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达到 5377.67万元。

同时,监管函指出,漳泽电力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披露不完整、不准确。漳泽电力披露的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中未含公司2014年年报附注中披露的三笔关联方资金拆借,以及关联方中电华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华益实业集团长治漳电实业有限公司、山西轩岗六亩地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塔山二期项目筹备处、娘子关发电、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

监管函指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大唐热电存在对同达热电其他应收款214.51 万元、工程公司存在对巴公发电其他应收款 117.48 万元,上述两笔款项均构成非经营性占用,但公司却披露为经营性占用,存在违规行为。

据了解,同煤集团成立于 1985 年 8 月,系山西省国资委控股的下属企业,同煤集团直接持有漳泽电力680,012,800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30.17%;同时山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 299,130,000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3.27%。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1月初,漳泽电力披露29.8亿元定增方案,用于光伏发电及补充流通资金,其中漳泽电力控股股东同煤集团拟认购20%~30%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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